2014年4月1日,美国最高法院就爱丽丝公司诉CLS银行国际案举行听证,该案涉及计算机实施发明的专利适格性问题。 这是继比尔斯基案、梅奥案和迈瑞德案之后,最高法院近期第四次审理涉及《美国法典》第35编第101条专利适格性的案件——但此前案件均未明确涉及该条款对计算机实施专利的适用。爱丽丝案争议焦点在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所涵盖的系统、方法及计算机可读介质,旨在消除电子执行交易中的结算风险。 九位大法官中有七位在辩论中提出问题,其中数位聚焦于法院是否应为专利适格性确立"明确界限"测试标准,以及若确立该标准应如何表述。
专利权人爱丽丝公司的律师辩称,争议中的具体权利要求不仅涉及简单概念或抽象思想,更需要利用特殊编程计算机的具体步骤。 CLS银行的律师反驳称,该权利要求涉及的基本两步流程并未实质性包含技术创新,因此依据 Bilski案和Mayo案判例应认定其不具备专利资格。法庭同时听取了政府代理律师唐纳德·维里利(Donald Verilli)的陈述,他主张对计算机实施权利要求设定专利资格测试标准:权利要求必须指向计算技术的改进,或运用计算技术提升其他技术功能的创新。 Alice公司律师在反驳中指出,CLS银行并未提出任何专利适格性测试标准,且政府提出的测试标准将导致所有涉及"商业方法"的专利被排除——而最高法院在Bilski案中已明确否定这种绝对界限。
多位大法官的提问都聚焦于爱丽丝公司专利主张的可专利性问题。 例如,金斯伯格大法官首先询问爱丽丝公司的律师:相较于比尔斯基案中被认定不具备专利资格的"风险对冲"概念,"中间结算"这一概念为何更具实质性?布雷耶大法官则反复要求爱丽丝公司说明,其主张的专利权利要求如何比"为图坦卡蒙国王提供算筹建议以停止黄金馈赠"的顾问方案更具实质性。 索托马约尔大法官指出,这些权利要求似乎仅涵盖"账户对账功能"。卡根大法官质疑专利是否详细说明了如何在计算机上执行结算功能——而非仅声明该功能在计算机上实现——并反问互联网创始人能否将"通过互联网而非邮寄购买商品"的概念申请专利。 最后,肯尼迪大法官指出爱丽丝专利的创新点似乎仅在于"理念"层面,而编程实现该功能本就简单。他同时质疑该方法若不依托计算机是否仍可获得专利,爱丽丝方律师承认无法实现。
另一方面,斯卡利亚大法官质疑仅添加计算机是否足以使专利主张具备可专利性,并指出棉花脱籽机实现的工艺此前均由人工完成。斯卡利亚大法官还表示,尽管最高法院曾明确指出抽象概念仅因添加"计算机实现"便不具备可专利性,但他仍质疑:若专利主张明确说明计算机的具体实现方式,则在计算机上运行的抽象概念是否可能获得专利资格。 罗伯茨大法官曾询问CLS银行的律师,专利中的流程是否比律师所描述的更为复杂。但值得注意的是(且律师对此存在争议),罗伯茨大法官所指的专利部分内容,究竟是否与针对CLS银行的任何主张权利要求相关,还是属于专利中披露的另一项发明。 罗伯茨大法官还追问:若某项本可用纸笔完成的流程通过计算机大幅提速,是否仍具备专利资格?CLS银行律师回应称,相关权利要求仅涵盖双方之间的单笔交易。
艾利托和托马斯两位大法官均未提出任何问题。
当然,仅凭口头辩论中的提问来推测法院将如何裁决是不可能的。无论大法官们倾向于何种方向,其中数人似乎都在质疑法院是否应为专利适格性确立一条"明确界限"规则,以及若确立该规则应如何表述。 例如,布雷耶大法官在指出比尔斯基案和 梅奥案仅提供了"外壳框架"后,向爱丽丝公司的律师询问了彭博社法庭之友意见书中提出的测试标准,要求CLS银行的律师阐明测试标准,并就政府提议测试标准的适用性向副检察长提问。金斯伯格大法官也要求爱丽丝公司的律师阐明规则。 卡根大法官则询问CLS银行律师:如何判定专利对计算机实现方案的描述是否充分以满足可专利性要求。与此同时,首席大法官罗伯茨特别提及政府意见书中列举的六项非穷尽性因素清单,并暗示该清单并无实质助益。
律师们对测试标准的问题给出了不同的答案。政府提出了上述技术改进测试标准。爱丽丝公司的律师仅建议对第101条进行"宽松解释"。CLS银行的律师则认为梅奥案确立的规则已足够明确,他指出该规则要求专利权利要求必须包含"显著超越抽象概念本身的内容"。
斯卡利亚大法官还质疑是否应将新颖性或非显而易见性纳入专利适格性分析范畴。金斯伯格大法官则指出,根据梅奥案的裁决,两者之间存在重叠。
最后,法院的几位成员似乎意识到了其裁决的潜在影响。 例如,布雷耶大法官担忧宽松的审查标准可能导致商业竞争由拥有顶尖专利律师的企业主导,而严格标准则可能排除真正的发明成果。卡根大法官则提出质疑:法院是否应当关注这样一个问题——那些采用更宽泛措辞撰写的旧专利,如今可能被判定为不符合专利授权条件,尽管这些专利原本完全可以采用符合授权标准的表述方式。
简而言之,大法官与律师们展开了一场激烈辩论,他们正努力裁决爱丽丝公司专利是否具备专利资格,抑或仅属抽象概念;同时也在探讨是否应建立"明确界限"测试标准,若需建立,该标准应如何界定。预计裁决意见将于今夏或今夏期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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