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周一),美国最高法院将就预先裁决案件"Oneok诉Learjet案"举行口头辩论。Learjet依据州法律规定的私权救济条款,就天然气价格操纵行为起诉Oneok公司,指控其针对大宗采购商实施市场操纵。21位两党州检察长联合提交法庭之友意见书,捍卫各州对天然气行业的监管权;与此同时,多家全国性能源协会则提交意见书,主张本案应由联邦法院管辖。
由州际天然气协会牵头的能源协会简报指出,该行业正为应对国家天然气依赖度预期增长进行大规模投资。简报强调,预计未来25年内天然气将满足我国40%以上的发电需求,为此将投入数千亿美元资金替换燃煤设施。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鉴于《联邦天然气法》(NGA)明确豁免零售交易,该法在多大程度上优先于各州的监管方案。 《天然气法》授权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管理批发市场,同时将零售销售与价格监管权限留予各州。具体而言,争议焦点在于:当某项行为属于FERC批发销售管辖范围时,是否应适用"冲突"优先原则(而非"领域"优先原则),从而允许各州对其对零售销售的影响实施监管。
由堪萨斯州总检察长德里克·施密特牵头的各州主张,从法律解释角度而言,《国家反垄断法》不适用于零售销售。此外,各州坚称该法并不取代适用于所有行业的州反垄断法。只要州级监管针对零售销售领域,各州认为冲突优先原则才是判断争议行为对零售价格影响的正确标准。
能源协会主张,《天然气法》确立了联邦政府对批发业务的专属监管权,因此当相关业务受到监管时,领域优先原则即适用。若改采冲突优先原则作为标准——即当某项业务可能对零售价格产生任何关联影响时——那么即便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批准了某项批发业务,该业务仍可能因违反州法律而受到质疑。这将与《天然气法》旨在为天然气行业提供统一监管的初衷背道而驰。
在法院听取口头辩论时,关键问题在于各州是否仅保留对《天然气法案》未涉及领域(即天然气实际零售销售)的监管权,抑或可对零售销售的任何影响实施监管,而无论批发业务实践如何。 正如能源协会的法律意见书所总结,若支持利尔喷气公司的裁决,可能导致行业面临联邦与州法律的冲突性监管,更糟的是,只要能将行业批发行为与间接的零售价格影响建立关联,原告便可依据州法律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