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诺伊州远程医疗与远程健康服务的覆盖范围正持续扩大,惠及草原之州的患者群体。历史上,该州远程医疗服务主要局限于医院及医疗机构,但近几年已逐步扩展至直接面向患者的服务提供方。然而相较于其他大型州,伊利诺伊州在远程医疗服务的增长速度及整体普及程度方面仍显滞后。
本文探讨了伊利诺伊州远程医疗服务的三个法律问题:1)执业许可;2)执业标准;3)支付与报销。在伊利诺伊州提供远程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医院及初创企业应审慎研读这些法规,以优化本州服务部署。
伊利诺伊州的远程医疗与医疗执照
伊利诺伊州法规将远程医疗纳入医疗实践的定义范畴。远程医疗被定义为"实施下列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由位于伊利诺伊州境外的人员,基于通过电话、电子或其他通讯方式从州内传输的个体患者数据,对伊利诺伊州患者的诊断或治疗提供书面或口头意见"。 向伊利诺伊州患者提供远程医疗服务的个人,除非符合豁免条件,必须持有该州执业许可。伊利诺伊州医师执业许可规则与多数州及州医学会联合会(FSMB)远程医疗指南保持一致。FSMB指南要求远程诊疗医师须获得患者所在州医学会的执业许可。
伊利诺伊州在远程医疗相关执照豁免方面值得注意的例外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 根据该法案获得执照的人员与伊利诺伊州以外人员之间的定期咨询。
- 根据法规获得执照的人员所获得的第二意见。
- 在伊利诺伊州为患者提供的诊断或治疗服务,该服务是在该患者最初于医疗服务提供者获准行医的州接受诊疗后进行的。
为促进跨州远程医疗实践,伊利诺伊州成为全美第十二个加入《州际医疗执照协议》的州。参与该协议的各州承诺为跨州行医的医师加快执照审批流程。去年,参议员大卫·科勒与众议员迈克·斯米迪向伊利诺伊州议会提交了配套法案,并于2015年7月20日由州长布鲁斯·劳纳签署生效。目前另有十四个州已提交相关立法提案,预计今年将有更多州加入该协议。
伊利诺伊州远程医疗实践标准
与其他州不同,伊利诺伊州医疗委员会尚未就远程医疗发布执业标准或指导方针。事实上,除《医疗执业法》外,伊利诺伊州并无正式的远程医疗执业法规。无论通过远程医疗还是面诊,建立有效的医患关系无疑是医疗实践的基础。 伊利诺伊州尚未就此发布指导方针,相关法规对远程诊疗与面诊也未作规定。在缺乏明确指引的情况下,最佳实践是遵循适用的诊疗标准,尊重主治医师的专业医疗判断。
伊利诺伊州远程医疗支付与报销
商业保险
目前,除哥伦比亚特区外另有29个州已颁布远程医疗商业保险法规,要求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对远程医疗服务的承保范围与面对面服务保持一致。尽管伊利诺伊州曾多次尝试立法,但至今尚未出台相关法规。2014年曾提出一项立法方案,拟禁止个人及团体意外伤害与健康保险计划在承保远程医疗服务时强制要求面对面接触。
伊利诺伊州医疗补助计划
伊利诺伊州医疗保健与家庭服务部医疗补助计划涵盖远程医疗服务。根据伊利诺伊州医疗补助条例,"远程医疗"指通过电信系统提供医疗服务,用于评估和治疗目的,此时患者位于某医疗机构,而提供服务的医疗人员则身处其他地点。 伊利诺伊州医疗补助计划对该定义进行了扩展,将"远程医疗"界定为"利用电信系统在医疗能力及/或专业水平较低与较高的场所之间提供医疗服务,以实现评估和治疗目的"。遗憾的是,该计划要求"医师或其他持证医疗专业人员……必须全程在患者所在的初始地点陪同"。
2011年,伊利诺伊州扩大了医疗补助计划对远程医疗服务的覆盖范围,允许医生、高级执业护士、足病医师、联邦合格健康中心(FQHCs)、农村健康中心(RHCs)及按次收费诊所提供远程医疗服务。该州还将覆盖范围扩展至远程精神病学服务。伊利诺伊州向联邦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CMS)提交了§1115豁免提案,旨在改进其医疗补助计划,其中包括建立全州性专科远程医疗网络。该豁免提案目前仍在审批中。
伊利诺伊州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
伊利诺伊州医疗补助计划对基于远程医疗服务的管护式医疗覆盖,为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了另一项机遇。虽然按服务收费(FFS)基本福利所涵盖的服务要求使用"交互式电信系统",但《伊利诺伊州管护式医疗组织示范合同》允许医疗补助计划选择提供扩展福利,例如远程医疗服务。
为推动伊利诺伊州医疗服务提供者参与远程医疗事务,相关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例如,"互联伊利诺伊伙伴关系"近期启动了"伊利诺伊远程医疗计划",旨在促进该州宽带及远程医疗技术的应用。此外,由伊利诺伊州医疗健康孵化器及高校的积极领导者推动的其他举措也在同步开展。我们将持续关注伊利诺伊州任何可能影响或提升远程医疗发展机遇的法规修订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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