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利桑那州州长道格-杜西(Doug Ducey)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签署了一项法案(S.B. 1363),要求私营医疗计划为全州范围内的远程医疗服务付费,而非仅为在该州农村地区接受的服务付费。
本州现行的远程医疗保险法于 2015 年 1 月生效,该法只要求商业健康保险公司承保向以下地区的患者提供的远程医疗服务 农村地区.这使得所有非农村地区的亚利桑那州居民都无法享受其保险福利计划中的远程医疗服务。(我们可以想象,当州长签署新法案时,凤凰城的市民会集体竖起大拇指)。
随着该法案的通过,亚利桑那州扩大了远程医疗服务的覆盖范围。但仍有改进的余地。例如,它只覆盖了有限的远程医疗服务(有八类列举的 "医疗保健服务"),而不是完全等同于覆盖所有通过远程医疗提供的服务,只要该服务在面对面提供时也在承保范围内。此外,该法还允许医疗计划将承保范围限制在属于计划医疗服务提供者网络成员的医疗服务提供者。该法律不包含支付对等条款,这是我们与政策制定者广泛讨论过的一个重要概念。修订后的法规于 2018 年 1 月 1 日生效。
语言是有意义的,词语在法律解释中非常重要。其他州的远程医疗提供商在倡导和起草本州的远程医疗商业覆盖法时,可以借鉴亚利桑那州的经验。
新修订的法规规定如下:
20-841.09.远程医疗;医疗服务范围;定义:
- 在 2015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签发、交付或续订的所有合同都必须为通过远程医疗提供的医疗服务提供承保,前提是该医疗服务是通过订户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面对面咨询提供的,并且是提供给在本州农村地区接受服务的订户。合同可将承保范围限制在公司医疗服务提供者网络成员中的医疗服务提供者。
- 如果通过远程医疗提供的医疗服务的免赔额、共付额或共同保险不超过适用于同一医疗服务的面对面咨询的免赔额、共付额或共同保险,则本条不妨碍公司对该医疗服务实施免赔额、共付额或共同保险要求。
- 通过远程医疗提供的服务或远程医疗会诊产生的服务应符合亚利桑那州的执照要求、认证标 准以及促进消费者通过电信技术获得医疗服务的全国医疗专业人员协会或其他合格的医疗专 业协会的任何实践指南,以确保医疗质量。
- 本节不适用于第 20-1137 节定义的有限给付保险。
- 就本节而言
- "医疗保健服务 "是指针对以下情况或在以下环境中提供的服务:
- 创伤。
- 烧伤。
- 心脏病学
- 传染病。
- 精神疾病。
- 神经系统疾病,包括中风。
- 皮肤科
- (h) 呼吸内科
- "农村地区 "指
- 位于人口少于 90 万的县的地区。
- 位于人口达到或超过九十万的县的城市或城镇,其最近边界距离人口达到或超过五十万的城市的边界超过三十英里。
- "远程医疗:"
- 指以诊断、咨询或治疗为目的,交互使用音频、视频或其他电子媒体。
- 不包括仅使用音频电话、视频系统、传真机、即时信息或电子邮件。
- "医疗保健服务 "是指针对以下情况或在以下环境中提供的服务:
目前,美国 29 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都制定了远程医疗商业保险法,要求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对通过远程医疗提供的服务进行赔付,赔付范围与面对面提供的服务相同。报销范围的不断扩大意味着医疗服务提供者可以加强远程医疗服务,既能节省即时成本,又能增加创收机会,更不用说病人的质量和满意度了。商业保险报销是2016 年及以后推动医疗转型的五大远程医疗趋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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