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诺伊州上诉法院近期推翻了一项雇主为防止离职员工泄露商业机密所采取的保护措施,该判决为雇主在起草和执行离职后限制条款方面提供了指导。
在阿彻丹尼尔斯米德兰公司诉西内勒等案中,雇主(ADM)败诉,因为其仅主张离职员工必然会泄露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然而雇主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际实施了此类泄密行为。此外,争议中的离职后限制条款并未明确禁止离职员工招揽客户。基于上述问题,雇主阻止离职员工与ADM客户合作的努力宣告失败。
离职员工莱恩·西内尔在ADM公司任职28年,最近担任该公司关键产品之一——食品甜味剂的全国客户销售经理。 西内勒负责管理若干特定客户,并可访问ADM关键内部数据库,该数据库包含定价信息、产品利润率、特定客户采购偏好及其他核心数据。西内勒签署了标准保密协议,禁止离职后使用或泄露ADM商业机密及涉及客户、市场和定价的机密信息。法院特别指出,该协议中未包含单独的竞业禁止条款或客户禁止招揽条款。
西内尔于2018年"退休"后立即创办了自己的咨询公司,代表ADM及其他四家主要甜味剂制造商的甜味剂产品买家开展业务。其中部分客户正是他在ADM任职期间负责对接的采购方,且掌握着这些客户的ADM专有信息。 我们此前曾撰文 探讨过雇主发现员工离职后应采取的措施。ADM选择立即提起诉讼,要求执行西内尔签署的保密协议,并禁止其"威胁披露或实际向ADM客户披露"该公司的商业秘密或机密信息。但诉讼主张的核心在于西内尔必然会泄露机密信息,而非其已实际泄露。
初审法院批准了ADM的禁令救济请求,但上诉法院持反对意见。尽管"不可避免披露"原则在伊利诺伊州仍被认可,上诉法院认为ADM未能充分证明其商业秘密的披露具有必然性,仅表明ADM担心Sinele会实施披露行为。 法院同时指出,无证据表明Sinele实际窃取过ADM的记录或其他客户信息,也未发现其在离职前曾密集访问ADM客户数据库的迹象。
然而法院进一步阐明,鉴于Sinele代表的是甜味剂客户/买家而非加入竞争对手,其滥用ADM机密信息的风险微乎其微。法院认为,若加入竞争对手显然会造成损害——其核心目标必然是以牺牲ADM利益为代价抢占市场份额。而Sinele所代表的买家恰恰是ADM的"潜在增益者"。 法院最终认定,西内勒完全可能"在代表买方进行甜味剂采购谈判时……既不披露也不使用"其可能记忆中的ADM客户数据库机密信息。
我们认为上诉法院作出此裁决的原因在于,没有证据表明Sinele公司实际使用或泄露了ADM的机密信息。 但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对离职员工加入竞争对手或客户企业的情况作出了区分。虽然无论何种情况下使用或滥用机密信息通常都违反保密协议,但雇主应意识到至少有一家法院在分析中考虑了离职员工的去向是"友方还是敌方"。结合 我们此前关于 关于保护商业秘密的建议,此案再次警示:雇主若将重要客户或其他商业关系的关键职责委托给员工,应在特定司法管辖区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尽可能严格的离职后禁止招揽限制条款。雇主不应仅依赖保密协议来保护这些商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