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加文·纽森州长签署了一项开创先河的行政命令,巩固了加州在清洁车辆政策领域持续引领的地位。N-79-20号行政命令确立了目标:到2035年,在加州销售的所有新乘用车、卡车、拖运/货运卡车以及非公路车辆和设备,在可行情况下均须实现零排放。 该命令同时设定类似目标,要求在可行情况下,所有中型和重型车辆须在2045年前实现零排放。这些目标将由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通过尚未制定的法规予以实施。
纽森州长的行政命令紧随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6月颁布的《先进清洁卡车规则》之后出台。该 规则要求自2024年起,各卡车制造商在加州销售的车辆中必须达到一定比例的零排放车型,并设定目标要求到2045年,加州所有新售卡车必须实现零排放。 如先前更新所述(链接:此处),该法规目前正面临制造商联盟在州法院的诉讼挑战。该行政令与CARB新颁布的先进清洁卡车法规,将可能重塑运输行业的各个层面。行政令与先进清洁卡车法规的叠加效应,几乎必然会导致加州未来新车销售实质上仅限于电池或氢燃料电池驱动的电动汽车。
对国家汽车政策的影响
尽管加利福尼亚州目前是唯一为零排放乘用车、中重型车辆以及非公路车辆和设备设定具体目标的州,但该州的计划可能对全国产生影响。 其他州很可能效仿加州的做法,根据《清洁空气法》第177条规定,只要加州获得美国环保署依据《清洁空气法》第209条颁发的豁免许可,其他州即可采纳加州的车辆排放法规。 俄勒冈州州长凯特·布朗发表声明支持零排放车辆及加州行政命令。今年七月,十五个州及哥伦比亚特区签署了非约束性谅解备忘录,计划制定激进方案 确保2050年前所有新售中重型车辆实现零排放。 签署该谅解备忘录的州包括:加利福尼亚州、康涅狄格州、科罗拉多州、夏威夷州、缅因州、马里兰州、马萨诸塞州、新泽西州、纽约州、北卡罗来纳州、俄勒冈州、宾夕法尼亚州、罗德岛州、佛蒙特州及华盛顿州。
这些州可能通过法规采纳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针对卡车的零排放规则,以及该委员会未来为执行逐步淘汰汽油和柴油乘用车及设备的行政命令而颁布的任何法规。此外,密歇根州州长格雷琴·惠特默于9月23日发布行政指令,设定该州在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 尽管密歇根州实现2050年目标的具体方案要到2021年才能最终确定,但该州同样可能将零排放车辆纳入其规划框架。
加州行政命令下任何未来的法规都可能面临法律挑战
尽管加利福尼亚州对零排放车辆的承诺雄心勃勃且可能产生全国性影响,但该计划及实施条例很可能面临法律挑战。虽然 《清洁空气法》禁止各州制定排放法规,但根据该法案第209条,加州被授予权限,可制定比联邦政府更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然而,加州法规生效前必须获得美国环保署的豁免批准,除非存在特定的有限拒绝理由,否则环保署必须予以批准。2019年前,美国环保署曾批准加州所有豁免申请。 但2019年特朗普政府撤销了奥巴马政府2015年颁布的《清洁空气法》豁免令,阻止加州汽车资源委员会对轻型车辆实施更严格的燃油经济性标准。加州联合其他22个州对此提出诉讼,该案目前正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审理中。
根据特朗普政府及行业团体发表的声明,针对任何执行该行政令的规则提出正式质疑的可能性很大。然而 ,即将举行的选举结果可能会对这类质疑的最终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对运输和设备行业的影响及供应链影响
加利福尼亚州不仅承诺在《先进清洁卡车规则》框架下于2045年前实现卡车零排放,还表明将在可行情况下于2035年前推动乘用车和非公路设备实现零排放。 这一零排放规划的车辆与设备类型扩大,可能导致尚未投入大量时间和资金开发零排放解决方案的发动机、车辆及设备制造商面临显著的设计与技术成本。 无论是电池技术还是氢能技术,都意味着与内燃机的根本性变革。若相关技术尚未为加州市场销售的各类车辆和设备做好准备,该州激进的零排放转型时间表可能引发严重的供应链问题。
此外,电动汽车和设备将需要电池组及替换电池。此类电池本身也存在潜在环境影响,因为最终必须按照联邦、州和地方法律进行处置和/或回收。 纽森州长命令中展现的向零排放车辆转型的坚定决心,还将要求加州及后续跟进的各州加倍努力,在交通干线沿线加紧建设电动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输电网络,并解决基础设施覆盖不足或难以获取的区域问题。 此外,氢动力车辆依靠燃料电池发电运行,需要不同的燃料存储系统。这类车辆还需新建加氢站及配套的大宗分销体系。
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将如何落实行政命令的指令,以及其他州在零排放车辆问题上将采取何种行动,目前尚待观察;但若加州目标得以实现,运输业与设备行业的相关方必将受到影响。 如需进一步了解该行政令及/或《先进清洁卡车规则》及其潜在影响,请联系皮特·托马西、加里·罗夫纳、尼克·洪坎普或阿曼达·贝格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