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万众瞩目之下,密歇根州州长格雷琴·惠特默于2023年3月24日签署法案,废除了该州2012年通过的所谓"劳动自由法"。这项废除法案是州议会民主党人长期以来的明确目标。随着2022年选举后州议会两院均转为民主党掌控,立法多数派与州长共同兑现了这一承诺。
2012年,由共和党控制的密歇根州立法机构通过了《劳动权利法》,该法案禁止集体谈判协议中强制员工加入工会并缴纳会费的条款(通常称为工会保障条款)。 该法允许密歇根州工会化工作场所的员工自主选择不加入工会及/或不缴纳会费。由于联邦法律(即《国家劳资关系法》)要求工会必须继续代表集体谈判单位内的所有员工,该法案的实际效果是:员工既能享受工会代表带来的权益,又无需承担缴纳会费的负担。工会激烈反对这项《劳动权利法》实属必然,因为该法剥夺了他们的资源来源。
有趣的是,自密歇根州《劳动自由法》通过以来,工会已找到在某些情况下利用该法律为己所用的方法。 例如在组织活动期间,某些工会利用该法说服犹豫不决的员工投票支持工会——他们告知员工无需缴纳会费,且一旦工会当选即可选择退出缴费。在选举情境中,"劳动自由法"的讽刺性结果在于:它为工会提供了竞选工具,却剥夺了雇主"员工应投票反对工会,因缴纳会费将削减工资"的反驳依据。
尽管"劳动自由法"在工会运动策略中具有潜在用途,但由于其对资源和会员数量的负面影响,该法律总体上仍不受工会欢迎。因此,工会组织普遍对这项废除密歇根州"劳动自由法"全部条款的新立法表示欢迎。
新法的实际影响在于,一旦其于2024年3月生效,密歇根州所有新集体谈判协议的协商都必然将工会保障条款纳入议题。此外,部分现有协议可能已包含工会保障条款,这些条款的起草初衷正是待法律允许时生效。 有观点认为,密歇根州废除"工作权利法"可能推动工会组织活动升温——因为"工会保障条款"的实施可能性,将为这类组织运动提供更强的经济激励。
密歇根州拥有工会化设施的雇主应审查其合同条款,确认其中是否包含可能在废除令生效后立即启动的工会保障条款。此类雇主还需关注集体谈判协议的到期时间,判断协议是在废除令生效前还是之后到期,因该时间节点将决定工会保障条款是否成为谈判议题。 非工会化设施的雇主需警惕潜在的组织活动,因重振旗鼓的工会正寻求扩大影响力范围。
即使在"劳动自由州"的非密歇根雇主,也应将密歇根视为本州潜在变革的先兆——若州议会倾向于效仿密歇根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