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们今年多次观察到的那样,在拜登总统任命的多数委员领导下,美国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NLRB或"委员会")已采取多项举措,大幅扩展了 联邦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
美国儿童联合会与莎拉·雷邦案中 劳工关系委员会的最新裁决再次警示: 现任委员会正对《国家劳工关系法》(简称NLRA或"该法")中的雇员保护条款作广义解释。该裁决同时强调,雇主应谨记联邦劳动法不仅适用于工会雇员,同样为非工会雇员提供法律保障。
诚然,《劳动法》第七条保护在工作场所采取行动的雇员,当其参与"受保护的集体活动"时——这通常意味着雇员是代表自身 及其他雇员行事。
然而,在 美国儿童联合会案一案中,美国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更进一步裁定:在特定情形下,此类保护亦适用于企业员工为支持非雇员而采取的行动。这项新裁决推翻了2019年的既有判例,明确规定雇主不得因员工采取集体或"协同"行动改善非雇员(如求职者或实习生)的工作条件而予以惩处。
与委员会近期动向一致,美国儿童联合会案推翻了特朗普时期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的裁决——即国际特赦组织美国分会与雷德·贾拉尔案。该案中委员会认定,为非雇员(本案中为实习生)进行的倡导不受《劳资关系法》保护。 现任委员会以3比1的多数裁决认定,国际特赦组织案"与先例及《劳动关系法》政策相悖"。
在近期美国儿童联合会一案中,委员会认定员工莎拉·雷邦(Sarah Raybon)的维权行为受法律保护。她曾为雇主争取重新聘用前同事加比·阿森西奥(Gaby Ascencio),后者因工作许可过期(其非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而离职,但在恢复工作许可后重新申请该公司职位。 雷邦为阿森西奥复职的积极倡导中包含其主管认为具有"煽动性"的指控,最终因"在组织内部制造有毒氛围"而遭解雇。
在审查该案时,委员会首先认定阿森西奥属于《全国劳动关系法》所涵盖的雇员范畴,因为该法律将求职者纳入保护范围。更进一步,全国劳资关系委员会还认定:即便阿森西奥不属于该法案定义的雇员,雷邦为其争取复职的行为仍受法案保护——鉴于阿森西奥是位有价值的同事,雷邦支持其复职将获得相应利益。
鉴于美国儿童联合会的裁决, 雇主在对参与集体倡导活动的员工实施纪律处分时应格外谨慎,无论该倡导活动可能使何人受益,亦无论其雇佣状态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