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说者规则》——简要背景
经过数年的审查和公众意见征询,美国劳工部(DOL)于2016年3月24日发布了对所谓"劝说者规则"的新解释。 新解释改变了劳工部50余年的政策——此前只要顾问与目标员工没有直接接触,雇主和顾问就无需报告"劝说活动"(即旨在劝说员工反对工会化的建议、备忘录、公告等)。 根据2016年3月的新解释,雇主和顾问需对工作内容进行复杂且模糊的审查,以判定顾问活动属于无需申报的"建议",还是需申报的新定义"劝说活动"。
阿肯色州、得克萨斯州和明尼苏达州的三组原告分别提起诉讼,主张劳工部超越了其被授予的职权范围,且新的"解释"无效。
案件状态
在得克萨斯州拉伯克市提起的"全国独立企业联合会等诉佩雷斯案"中,法官率先采取行动。 2016年6月28日,就在该规定生效前数日,他批准了原告方申请的临时限制令,从而阻止了新解释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在过去的几周内,同一位法官作出了最终判决,从而在全国范围内"永久性"禁止劳工部"实施2016年3月24日解释的任何及所有方面"。
在阿肯色州诉佩雷斯案(阿肯色州等诉劳工部长)中,法官批准了对法庭程序的无限期延期,要求各方于2017年3月31日前提交案件进展报告。值得注意的是,劳工部并未反对法院的这一裁决。
最后,在明尼苏达州的案件——阿肯色州联合建筑商与承包商协会等诉佩雷斯案中,法官驳回了关于简易判决的动议(原告雇主和劳工部试图以此撤销案件),并指出:
“……法院认同原告方观点,即存在充分理由相信新政府将撤销《劝说者规则》 ——或至少不会为现行《劝说者规则》的有效性进行辩护。”法院同时指出,拉伯克法官已下令在全国范围内禁止执行该规则。
虽然理论上劳工部可以对这些行动提出上诉,但考虑到其在待决案件中的立场以及即将发生的政治变动现实,劳工部采取此类行动的可能性极低。
核心要点与展望未来
实际上,2016年3月24日对"劝说活动"的扩展解释已然失效,至少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被重新启用。但需注意的是,本次诉讼完全聚焦于2016年3月24日对该规则的新解释。
原有规定要求报告涉及与员工直接接触的活动,该条款未受质疑且依然有效。明尼苏达州法官的裁决可能被解读为暗示整个说服者规则已被阻止或撤销。但这并非法庭审理的范畴。 此外,原始"规则"载于法律条文(《美国法典》第29编第433(b)条),这意味着撤销该规则需由国会废除或修订相关立法。在当前动荡时期,此举并非不可能;但迄今我们尚未听闻任何呼吁采取此行动的声音。不过,即使原始规则未被废除,新政府将以何种力度执行该规则仍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