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佛蒙特州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患者可以享受到经过修订和大幅改进的远程医疗商业保险覆盖法。佛蒙特州州长菲尔-斯科特(Phil Scott)于2017年6月7日签署了S. 50法案,要求佛蒙特州医疗补助计划(Medicaid)和私人医疗保险计划为任何患者出发地的远程医疗服务付费,而不是将承保范围局限于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提供的服务,从而扩大了绿山州的商业承保范围和支付均等性。该法律还规定了一些额外的远程医疗实践标准,包括禁止记录远程医疗咨询的独特规定。
佛蒙特州之前的远程医疗保险法要求佛蒙特州医疗补助计划和商业保险公司只有在患者位于医院等医疗机构的情况下才承保基于远程医疗的服务。根据新的法律,佛蒙特州的所有医疗保险计划都必须承保通过远程医疗向原点病人提供的医疗服务,承保范围应与通过面对面咨询提供的服务相同。该法律对始发地的广泛定义如下:
起始地点是指医疗服务提供者通过远程医疗提供服务时患者所在的地点(无论是否有医疗服务提供者陪同),包括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办公室、医院或医疗机构,或患者的家或其他非医疗环境,如学校医疗中心、大学医疗中心或患者的工作场所。
远程地点 "是指通过远程医疗提供服务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时的所在地。根据法规,医疗保险计划是指 "18 V.S.A. § 9402 中定义的医疗保险公司提供的任何医疗保险单或医疗福利计划,以及医疗补助计划和提供或管理的任何其他公共医疗保健援助计划"。§ 9402 节所定义的健康保险公司提供的任何健康保险或健康福利计划,以及医疗补助计划和由国家或国家的任何分支机构或部门提供或管理的任何其他公共医疗保健援助计划"。健康保险计划 "一词不包括提供特定疾病保险或其他有限福利保险的保单或计划。
允许医疗保险计划将承保范围限制在计划网络内的医疗服务提供者,但新法取消了之前的规定,即允许计划要求原点医疗服务提供者记录通过远程医疗而非面对面提供服务的原因。
远程医疗的定义保持不变,如下所示:
远程医疗是指通过符合 [HIPAA] 要求的安全连接,使用实时互动音频和视频提供医疗服务,如诊断、咨询或治疗。远程医疗不包括使用纯音频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
关于存储和转发方式,医疗保险计划 "可以报销通过存储和转发方式提供的远程眼科或远程皮肤科服务,并可以要求远方医疗服务提供者记录通过存储和转发方式提供服务的原因"。"存储和转发 "一词是指 "异步传输医疗信息,供远方接受过相关专业培训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日后审查,远方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在病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实时审查医疗信息"。
佛蒙特州法律的其他显著亮点包括对远程医疗实践标准的修改:
- 法律将医疗服务提供者广泛定义为 "除设施或机构外,经许可、认证或法律授权在本州为个人提供医疗护理、治疗或监禁期间的专业医疗服务的个人、合伙企业或公司"。
- 开处方。医疗服务提供者可以通过远程医疗开具处方,而无需亲自检查。通过远程医疗提供的治疗建议和处方与面对面提供的治疗建议和处方适用相同的标准。
- 知情同意。在使用远程医疗之前,医疗服务提供者必须获得并记录患者的口头或书面知情同意。法规中规定了知情同意要求的细节,包括某些不需要同意的例外情况。
- 禁止录音。如上所述,法律禁止对远程医疗咨询进行录音,规定"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患者均不得录制或导致录制医疗服务提供者与患者的远程医疗会诊"。
由于生效日期为 2017 年 10 月 1 日,医疗服务提供者和保险公司需要做好准备,为希望享受这一新保险的患者做好定位。那些制定了业务模式、敲定了合同安排并及时部署了远程医疗服务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将在 10 月到来时获得战略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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