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元旦,理查德·尼克松签署了1969年《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由此成立环境质量委员会(CEQ),并宣告"1970年代必须成为美国偿还历史债务的年代——通过恢复空气、水体及生活环境的纯净来实现"。如同情绪戒指和熔岩灯,历经半个世纪,NEPA的光彩已然黯淡。这部法规 俨然成为过时的遗物——它诞生于《濒危物种法》《清洁空气法》《清洁水法》《资源保护与恢复法》及《综合环境响应、赔偿与责任法》出台之前的年代。正是这套法律体系开创了现代监管制度,使许多NEPA审查程序变得多余。 为清除监管积尘,2020年1月9日,美国环境质量委员会(CEQ)提出新规,旨在对《国家环境政策法》要求的审查范围进行适度精简。
这项规则标志着自1978年颁布以来对《清洁空气法》规定的首次全面修订,旨在缩小——但并非取消——该法规的审查范围。拟议的修订包括:
- 不将联邦资金或联邦参与程度极低的非联邦项目纳入审查范围,因为审查机构无法控制该项目的结果;
- 修订影响范围的审查标准,将现行“直接、间接及累积”影响的清单调整为“具有合理密切因果关系”的“合理可预见”影响——换言之,取消对“累积”影响的考量;
- 为完成环境评估(“EAs”)和环境影响声明(“EISs”)设定时限(分别为一年和两年);以及
- 为环境评估报告(EA)和环境影响报告书(EIS)分别设定75页和300页的篇幅限制,除非牵头机构的高级官员以书面形式批准更长的审查报告。
该规则制定于2020年1月10日发布在《联邦公报》上,由此启动为期60天的公众意见征询期,截止日期为3月10日。85 Fed. Reg. 1684 (Jan. 10, 2020)。 拟议规则的公开听证会将于2月11日在丹佛举行,2月25日在华盛顿特区举行。在 审议并处理收到的意见后 ,环境质量委员会(CEQ)预计将于秋季 完成该提案的 最终定稿。
拟议变更的最终命运尚不明朗。尽管 美国环境质量委员会主席玛丽·B·纽迈尔在专栏文章中宣称,拟议的修订"将...减轻不必要的负担和延误,并作出重要澄清以完善决策流程"。但批评者直指该提案"不过是将唐纳德·特朗普的气候否认论写入政府官方政策的企图",并几乎承诺将提起诉讼阻止该规则生效。 然而即便该规则在联邦法院遭遇挑战,只要其仍具效力,就可能影响威斯康星州等采用环境质量委员会指导方针实施州级《国家环境政策法》的州级决策。
有关环境质量委员会(CEQ)指南修订草案雕像的最新动态,请联系皮特·托马西,邮箱: [email protected] 或致电414-297-5621,亦可联系David Bates: [email protected] 或致电 ( 713) 276-5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