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是必要的。做好准备是必要的。恐慌则不然。"(美国卫生总监杰罗姆·亚当斯博士本周引述)
冠状病毒(暂定名为SARS-CoV-2,其引发的疾病命名为COVID-19)已在全球七大洲中的六洲(仅南极洲除外)的70多个国家和地区确诊。目前全球确诊病例已超过90,000例,导致近3,200人死亡。 在美国,该病毒已影响国内外旅行。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已针对中国、伊朗、韩国和意大利发布三级旅行警告(避免非必要旅行),并对日本发布二级旅行警报(加强预防措施)。众多企业已对员工差旅实施限制。 推特、亚马逊、Salesforce和耐克等企业,以及众多制造商和专业服务公司,均因新冠病毒疫情禁止员工进行特定差旅。
新冠病毒疫情的震中位于中国武汉——这个全球重要的制造业中心。近期疫情蔓延至其他主要制造业中心,对全球经济和供应链造成了自2003年SARS疫情以来前所未有的冲击。投资者对疫情的反应导致股市剧烈波动,道琼斯指数在2月底暴跌后又于3月2日创下历史最大单日涨幅。 美联储紧急宣布降息半个百分点,旨在安抚市场情绪,并帮助抵御新冠病毒对经济的冲击。
金融冲击的核心在于全球供应链的持续中断,涉及制造业、科技业、太阳能产业、酒店旅游业、医疗保健业、食品业、时尚服装业等众多领域。 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所受影响——正如新冠病毒本身——已远超国界。事实上,据《财富》网站报道,94%的财富1000强制造企业正遭受疫情引发的供应链中断冲击。¹
随着新冠病毒疫情持续发展,食品饮料企业应立即着手制定应对方案,以减轻风险并为应对疫情影响做好准备。有效的应对计划应包括组建跨部门危机应对团队,负责识别、评估和管理相关风险。该团队应涵盖采购、运营、质量、法规、财务及法律等部门人员。
餐饮业同样未能幸免于新冠病毒的冲击。部分行业参与者,如非易腐食品和加工食品企业,因消费者出于自愿或隔离原因选择居家用餐,销售额呈现增长态势。另一方面,零售食品店和餐馆正面临食品供应短缺、员工不足及客源减少的三重挑战。
鉴于这些事件,食品饮料行业的企业应考虑采取以下措施,以预防和减轻供应链中断的影响。
继续遵循现行良好生产规范(cGMP)及相应的危害分析计划(HAACP和HARPC)。 世界卫生组织(WHO)²、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³以及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⁴均未发现 冠状病毒通过食品或食品包装传播的证据。 此外,CDC声明没有证据表明从中国进口的动物或动物产品会对美国传播COVID-19构成风险。5相反,WHO指出"已知食品加工条件通常能有效杀灭病毒"。 因此,企业应持续严格遵守现行良好生产规范(cGMP)及其危害分析计划。若企业从不同供应商采购食品或食品原料,需审慎评估新供应链是否带来额外风险,并在必要时确保相关企业同样具备完善的危害分析计划。 此外,cGMP与危害分析的共同关键环节在于确保员工接受规范的食品卫生培训(鉴于卫生问题当前备受关注)——员工不得徒手接触即食食品,患病期间不得在生产场所工作。
制定业务连续性计划。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声明,当前疫情尚未导致美国消费者因进口产品面临更高的公共卫生风险,同样也未实施出口禁令。然而,鉴于美国国务院因疫情发布避免赴华旅行的旅行警告,FDA目前暂停在中国境内进行任何检查,包括食品生产设施的检查。 目前FDA正采取替代措施监控食品安全,包括进口筛查、检验、抽样检测、参考企业历史合规记录以及利用外国政府提供的信息。美国边境通关速度可能低于正常水平。为最大限度减少业务中断,食品饮料企业应制定业务连续性计划。企业需重新审视供应链设计,并考虑就地采购商品以满足消费者需求。
及早评估食品储存方案高度依赖中国餐饮服务市场的行业,特别是销售易腐且需快速配送的产品的企业,可能面临中国市场需求萎缩的局面。例如,疫情正加剧美国肉类供应过剩问题⁶。由于许多美国肉类加工企业原本依赖中国买家的大额订单,国际肉类消费放缓导致港口积压大量产品。 由于这些产品的整体消费量减少,企业正苦于寻找产品存储空间。若现有设施无法在适宜温度条件下容纳过剩库存,生产易腐商品的企业应尽早评估其产品是否具备外部存储方案。
与关键供应商沟通当响应团队识别出关键供应商(如单一来源原料供应商)时,企业应考虑主动联系这些供应商,了解其库存水平及所采取的准备措施。此外,企业还需评估在特定原料可能短缺或无法供应的情况下,是否需要调整配方或进行变更,并从运营可行性、时间安排及成本角度综合考量每项措施的实施可能性。
审查采购与供应合同,以确定可能适用的“不可抗力”权利与要求.7 不可抗力指 一种法律原则,当一方因自身无法控制的情况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免除其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条款因各方起草方式差异而存在较大差异,但通常涵盖可能影响供应链中供应商和客户的若干事件类别。 尽管多数不可抗力条款未明确列举疾病、流行病或隔离措施,但普遍包含涵盖自然灾害、"天灾"、政府行为或"其他不可控因素"的概括性条款。新冠疫情具有特殊性,其同时包含自然因素(病毒本身)与政府干预因素(包括疫情防控实施的隔离措施等)。 企业应仔细审查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以判断其适用性。主张合同不可抗力条款的企业通常需证明不存在替代履行方式,仅凭成本增加往往不足以构成不可抗力主张的成立依据。
监控客户需求企业应监控下游客户,确保其履行合同义务,包括及时支付所供产品的货款。对于存在较高拖欠风险的客户,企业需分析合同付款条款,并评估是否应依据《统一商法典》寻求卖方可用的救济措施,包括要求提供充分付款担保或变更付款条款。
- 并购协议已签署最终并购协议的公司应审查合同条款,包括任何"重大不利变化"(MAC)条款以及陈述与保证条款,以评估新冠病毒对交易的潜在影响。 负责起草和审查最终并购协议的律师,在拟定或审核MAC条款、陈述与保证及其他条款时,应谨慎考虑新冠病毒的潜在影响。买方建议加强对供应合同尽职调查的关注。
- 披露要求. 公众公司若因业务运营受影响而触发报告要求,应及时审查并准确履行披露义务。所有签订信贷协议及其他融资安排的公司,均应审视现有重大不利变更条款(MAC条款)及其对借款人财务契约合规性的潜在影响,以判断是否需要主动与贷款方展开磋商。
- 保险。企业应审查保险政策,以确定在业务中断时可能获得的保障,并遵守所有适用的通知要求。
- 雇佣问题任何企业面对新冠病毒或其他疾病爆发时,都面临多重相互冲突的法律义务。根据《职业安全与健康法》(OSHA)及各州类似法规,雇主负有提供安全健康工作环境的一般性责任,即使工作地点位于雇主实体场所之外。此外,依据这些健康安全法规,雇主不得使员工处于可能导致严重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境地。 反之,若雇主因过度反应而实施广泛禁令,或基于与统计现实不符的员工决策,则可能因违反禁止基于残疾(无论实际或被感知)及国籍等因素的歧视性法律而面临诉讼。制定并实施应对新冠病毒的计划在法律和运营层面均极为复杂。有关雇主应采取的具体措施,请点击此处获取更多信息。
综上所述,食品饮料企业当下必须采取额外措施,以降低因新冠病毒遭受负面影响的风险。如需了解建议措施的更多详情,请联系您的福里律师事务所客户关系合伙人。若需获取更多网络资源以协助您全球范围监测新冠病毒传播动态,建议访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 及世界卫生组织(WHO)官网。
福里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向您通报相关进展。点击此处访问福里新冠病毒资源中心,获取洞见与资源,助力您的企业在这一艰难时期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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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ttps://www.foley.com/en/insights/news/2020/02/uetz-quoted-fortune-impact-coronavirus-auto
2 https://www.who.int/emergencies/diseases/novel-coronavirus-2019
4 https://www.cdc.gov/coronavirus/2019-ncov/faq.html
5 https://www.cdc.gov/coronavirus/2019-ncov/faq.html
7 https://www.foley.com/en/insights/publications/2020/01/commercial-impact-coronavirus-force-maje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