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此时,当节日季刚刚开始、新年将至之际,所有优秀的合格退休计划发起人(及计划管理人)都会自问:"我们是否已采纳了本年度国税局要求的全部计划修订?"鉴于2020年迄今发生的一切,1 若您对最后几周可能发生的事感到些许焦虑,也是情有可原的。
所幸,您可稍作放松(不过也别太放松——毕竟还是2020年)。尽管您可能已在2020年实施了《保障法案》和《关怀法案》中部分定义供款计划的变更,但雇主今年无需立即采纳必要的计划修订。对于日历年度计划,雇主可延迟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修订。
既然你有喘息的空间,不妨考虑在“闲暇期”对计划进行一次“检查”。
回顾:《保障法案》与《CARES法案》截止日期
谨此提醒, 《保障养老金安全与退休经济保障法案》 的修订条款需在2020年实施(计划修订须于2022年底前完成):
- 强制最低提取额(RMD)必须在个人年满72周岁(从70岁半提高)的次年4月1日开始提取;
- 非配偶受益人的新付款分配规则。
此外,若您实施了《保障退休金可负担性法案》中的任何可选退休计划变更(例如 符合资格的生育与收养款项)或《CARES法案》提供的COVID-19相关救济措施 CARES法案的分配和贷款条款 或其 2020年最低必需提取额豁免,相关修订文件同样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2
鉴于您有直至2022年底的缓冲期来实施这些变更,在调整计划前采取"观望"策略或许是明智之举——至少短期内如此。美国国税局持续发布《保障退休金安全法案》及《冠状病毒援助、救济和经济安全法案》的指导意见,未来可能针对法案中的退休计划条款发布示范性修订方案。 当前暂缓准备计划修订案或将带来长远收益(可能避免您日后需重新修订计划的麻烦)。
注意事项: 尽管《保障退休金安全法案》和《冠状病毒援助、救济和经济安全法案》的计划修订截止日期为2022年底,但若您在2020年对合格退休计划进行了自主变更,则记录这些变更的计划修订文件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适用于日历年度计划)。
对您计划的条款和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退休计划发起人负有受托责任,必须确保其计划条款符合《国内税收法典》(以下简称《税法典》)的要求,同时确保这些计划的执行符合其条款规定及所有适用法律(包括《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定期审查基本计划合规要求有助于计划发起人及早发现问题,避免其演变为必须纠正的严重问题。
美国国税局已制定 检查清单 ,涵盖《税法》第401(k)条和第403(b)条计划等各类退休计划。 这些核查清单包含若干是/否问题,引导计划发起人审视计划文件的措辞及计划的执行方式。若发起人对任何问题回答"否",清单将链接至国税局的"问题修正指南",旨在协助发起人解决相关问题。
美国国税局的检查清单篇幅简短——每份仅一页——旨在帮助计划发起人发现最常见的计划文件和行政管理错误。若计划发起人希望更详细地审查其退休计划的管理情况,可在法律顾问协助下,以国税局检查清单提出的问题为基础,进一步扩展内容,自行编制行政管理检查清单。
通过每年完成退休计划管理核查清单(无论使用国税局的核查清单还是自定义清单),计划发起人可确保其退休计划的管理符合《国内税收法典》和《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的规定。发起人应将完成的核查清单归档于计划记录中,作为其履行受托责任、监督计划合规与管理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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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20年终于迎来尾声,您或许发现自己手头有了些许闲暇——毕竟无需再准备和通过任何强制性的年终修订案。若您有余力,不妨对合格的固定缴款退休计划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其运作符合条款规定及法律要求。 完成检查后,不妨放松身心,斟一杯葡萄酒/啤酒/您喜欢的饮品——这份享受,您当之无愧!
例如:新冠疫情;西海岸野火;股市崩盘;致命地震;火山喷发;创纪录的飓风季;杀人蜂(!)等等等等等等。
2 某些变更 困难提款要求——取消对自愿推迟缴款的六个月暂停期,并要求参与者证明其缺乏缓解财务困境所需的流动资产——也需在2020年实施。针对这些变更的修订案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适用于日历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