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雄心勃勃的诉讼,竟建立在如此薄弱的依据之上,实属罕见。”[1]这绝非任何原告所愿听闻的评价,尤其当其代表1180万集体成员时。但11月27日,第六巡回上诉法院( )裁定拟议集体缺乏提起PFAS诉讼的资格[2], 驳回了"史上最大规模集体诉讼之一",更甚者,法院直接下令驳回整个案件[3]。
PFAS原告主张全国集体诉讼
原告凯文·哈德威克起诉了十家特种化学品制造商和分销商。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因在环境中无法分解而被称为"永不分解的化学物质",该物质涵盖多种人造化学品,自1940年代起便广泛应用于全球商业产品和工业流程中。 哈德威克在集体人身伤害诉讼中声称,其血液中检测出五种不同PFAS化合物的微量痕迹,但他无法确定具体是哪一家被告企业导致这些化学物质进入其血液。[4]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化学物质既未使哈德威克患病,他也无法预知这些物质是否会对他健康造成危害。[5]
哈德威克提出的集体诉讼或许是本案最引人注目的部分。最初,哈德威克试图将"几乎所有美国人"纳入拟议的全国性集体诉讼,因为他认为全氟烷基物质已污染了几乎所有美国人的血液,且据称任何剂量都对人体有害。他主张这足以使成员之间形成足够的凝聚力来组建集体诉讼。 尽管俄亥俄州联邦地区法院驳回了其全国性集体诉讼提案,但仍批准了"俄亥俄州近1180万居民及所有受该州法律管辖的其他人员"组成的集体诉讼群体。[6]
第六巡回法院撤销集体诉讼认证并驳回案件
第六巡回上诉法院于11月27日撤销了该集体诉讼认证令,并指令地区法院驳回此案。[7]该法院重点审查了诉讼资格——这是联邦法院行使管辖权的前提条件。 根据诉讼资格原则,原告在联邦法院提起诉讼须证明三点:(1) 自身遭受损害;(2) 该损害可追溯至被告;(3) 法院有能力救济该损害。[8]若缺乏诉讼资格,联邦法院无权审理原告的诉求。
第六巡回法院认定哈德威克未能证明诉讼资格的第二个要素:可追溯性。[9]法院解释称,可追溯性"要求证明原告的'损害很可能由被告造成'——本案中即由十名被告中的每一位造成"。[10]哈德威克未能完成此项证明,原因有二。
首先,哈德威克将本案十名被告视为"整体",仅提及他们作为团体的行为。[11]但原告必须证明其损害与每位被告的具体行为存在因果关系。[12]哈德威克未能提供这种针对具体被告的证明。
其次哈德威克的指控属于“结论性陈述”,因此不足以证明可追溯性。[13]该案仍处于诉讼初期阶段(双方提交了“诉状”,即哈德威克提起诉讼的文件及被告方回应指控的文件),但当事人尚未进入“证据开示”程序。 这意味着哈德威克尚未获得被告方提供的可证明可追溯性的证据。但第六巡回法院认定,即便在诉状阶段,原告也必须超越笼统的"被告非法侵害我"的指控。[14]哈德威克未能提出事实依据"合理推断任何被告导致这五种特定全氟烷基物质进入其血液"。[15]因无法满足举证责任,哈德威克缺乏起诉制造商和分销商被告的诉讼资格。第六巡回法院据此撤销地区法院的集体诉讼认证令,并将案件发回重审要求地区法院予以全面驳回。[16]
展望未来
第六巡回法院的诉讼资格分析表明,法院在受理全氟烷基物质(PFAS)案件中创新性赔偿主张时存在一定限制。若缺乏前期充分的证据开发,PFAS原告可能难以追溯损害与特定被告的关联性,从而难以提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可追溯性主张。该裁决可能对PFAS原告启动诉讼构成实质性障碍,尤其当其他巡回法院采纳类似做法时。
[1] 参见C-8人身伤害诉讼案,2023 WL 8183812,第*1页(第六巡回上诉法院,2023年11月27日)(强调为原文所有)。
[2] 同上,第4页。
[3] 参见《关于C-8人身伤害诉讼案》,2022 WL 4149090,第*10页(第六巡回上诉法院,2022年9月9日)。
[4] 同上。
[5] 同上。
[6] 同上。
[7] 关于C-8人身伤害诉讼案,2023 WL 8183812,第*4页(第六巡回法院,2023年11月27日)。
[8] 同上,第*2页。
[9] 同上,第*3页。
[10] 同上。
[11] 同上。
[12] 同上。
[13] 同上。
[14] 同上( 引自《阿什克罗夫特诉伊克巴尔案》,556 U.S 662, 678 (2009))。
[15] 参见C-8人身伤害诉讼案,2023 WL 8183812,第*3页(第六巡回上诉法院,2023年11月27日)。
[16] 同上,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