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日,美国劳工部(DOL)正式发布关于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检查现场人员资格的最终规定。该规定将于2024年5月31日生效。 背景说明:在OSHA机构检查期间,雇主和雇员均有权指定一名"现场巡查代表"陪同检查员对设施进行巡查。新规明确了雇员代表的具体资格条件。
根据美国劳工部(DOL)的说明,《职业安全与健康法》(以下简称《法案》)赋予雇主和雇员双方指定代表陪同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官员进行工作场所检查的权利。因此劳工部指出,该规则旨在澄清法规内容,使其符合对《法案》的解释,并反映历史惯例——即允许雇员或非雇员被指定为代表。
非雇员代表的唯一限制是,其存在必须被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合规官员认定为"合理必要",以确保检查工作有效且全面。根据最终规定,要达到"合理必要"的标准,非雇员代表必须具备协助检查所需的技能、知识或经验——包括针对特定或类似工作场所中被指称的危害或状况——且/或拥有必要的语言或沟通能力。 非雇员代表的适格性判定完全由OSHA合规官员根据上述因素酌情决定。
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还就最终规则发布了常见问题解答,并进一步说明员工指定的代表无需具备正式资质(例如工业卫生师或安全工程师)。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若雇主对员工指定的代表存在异议,则无正式申诉程序。 但若雇主对代表人选存有异议,应向OSHA合规官员提出申诉。根据《合规管理程序手册》(FOM CPL-02-00-164)第三章规定,合规官员有权裁决此类异议。该官员可通过核查代表人选对危险/作业环境的认知能力、专业技能及实践经验来处理异议,核查内容包括其对设备、机械、工作流程的熟悉程度,以及是否具备专业安全健康知识与专长。 根据最终规则,当认定该代表能为全面有效的检查作出积极贡献时,即视为其存在合理必要性。
雇主有权采取措施,例如要求员工代表签署合理的保密协议,并限制其使用巡查期间获取的机密信息,但前提是这些要求同样适用于工作场所的其他访客。除非被访谈员工明确要求代表在场,否则雇主或员工代表均无权出席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对员工的私下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