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禁止 FTC 非竞争规则的效力--但仅限于具名原告
2024 年 7 月 3 日,美国德克萨斯州北区地方法院发布命令,禁止执行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制定的一项规则("规则 "或 "非竞争规则"),该规则废除了全美绝大多数的员工非竞争协议。法院的命令是初步命令,仅适用于该案中的原告个人。法院承诺在 2024 年 9 月 4 日该规则生效日之前,即 2024 年 8 月 30 日或之前发布最终裁决。
法院的裁决是有限的
原告根据《行政程序法》对该规则提出质疑,认为联邦贸易委员会无权通过界定 "不公平竞争方法 "的实质性规则。法院对此表示同意。"在审查了该法案的文本、结构和历史之后,法院得出结论,联邦贸易委员会无权通过[《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案》第 6(g) 条]制定实质性规则。第 6(g)条 "确实是一项'内务管理法规',授权制定《美国公共行政法案》所称的'机构组织程序或惯例规则',而非'实质性规则'"。此外,"考虑到第 6(g)条的具体内容,法院认为委员会在颁布《非竞争规则》时超越了其法定权限,因此原告有可能根据案情胜诉"。
法院随后指出,"该规则很有可能是武断和反复无常的,因为它不合理地过于宽泛,没有合理的解释。它强加了一种没有终止日期的'一刀切'方法,未能在'发现的事实与做出的选择之间建立合理的联系'。"例如,没有证据表明联邦贸易委员会考虑过更有针对性的方法,重点针对具体的、有害的非竞争协议,而不是广泛禁止几乎所有的非竞争协议。
但重要的是,法院的命令是有限的。鉴于第五巡回法院最近的判例缩小了法院发布 "普遍 "或 "全国性 "禁令的权限,法院认为,"在目前的初步阶段",没有证据表明可以支持如此广泛的救济。因此,目前竞业禁止规则仅 "针对 "案件中的原告--德克萨斯州的一家报税公司和四个商业团体--被中止。法院指出,还没有任何一方解决 "协会地位 "的问题--在这一法律原则下,企业集团的原告被视为代表其成员的合法利益,允许其成员援引法院的裁决。
因此,目前法院的禁令保护美国商会免受联邦贸易委员会针对商会执行该规则的影响,但禁令并不保护商会的任何个人成员。尽管如此,法院还是解释了证明 "结社资格 "的要求,看来在 2024 年 8 月 30 日或之前法院做出最终裁决之前,商业团体原告将有充分的理由进行必要的证明。更广泛地说,鉴于联邦法院已认定非竞争规则超越了联邦贸易委员会的权限,且具有任意性和反复性,联邦贸易委员会在实践中执行非竞争规则将面临挑战。
当然,这一切都不能在真空中考虑。我们必须考虑到最高法院上周刚刚做出的终结 "雪佛龙原则 "的裁决。我们预计,这起非竞争诉讼的原告方将辩称,最高法院的雪佛龙裁决为他们的立场提供了进一步支持,即联邦贸易委员会通过该规则超越了其权限。
下一步是什么?
那么,在 2024 年 8 月 30 日或之前的下一次实质性诉讼之前,使用就业非竞争协议的公司现在应该做些什么呢?
首先,考虑到法院对 "结社资格 "问题的关注,法院的最终裁决可能只使作为本案原告的真正 "成员 "的实体的非竞争规则无效,这似乎是有道理的。因此,希望从法院裁决中获益的企业应做好准备,在 2024 年 9 月 4 日竞业禁止规则生效日或之前加入美国商会、商业圆桌会议或(如适用)德克萨斯州商业协会或朗维尤商会。
更广泛地说,非竞争规则的法律地位仍然是一个鲜活的、瞬息万变的问题。下周三,宾夕法尼亚州的一名联邦法官将在一起由小企业提起的不同案件中就该规则的有效性举行听证会。同时,我们知道德克萨斯州北区法院将在 2024 年 8 月 30 日或之前做出进一步指示。从那时起,初步禁令判决很可能被快速上诉至第五巡回法院,届时法律判决或救济范围都可能发生变化。
雇主现在应该做些什么?
我们 4 月 24 日报道联邦贸易委员会发布该规则的文章建议如下,新评论以粗体显示:
- 准备分发必要的通知,告知员工其竞业禁止将不再执行。不过,如果现有的非竞争协议是与收入门槛以上且拥有必要决策权的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则应将这些高级管理人员排除在该通知的分发范围之外。
- 现在,这项任务变得更加紧迫。竞业禁止规则》要求通知现任和前任员工,他们的竞业禁止协议今后将不会也不能执行,通知应提供给员工最后已知的街道地址、电子邮件地址或电话号码。对于大雇主来说,这可能是一项重大的准备工作。虽然全国范围的禁令会为推迟准备工作提供理由,但雇主最好还是开始收集遵守通知要求所需的所有信息。尽管如此,雇主应考虑等到法院采取进一步行动后,或在另一起挑战该规则的案件中,再发送通知。
- 企业应探讨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如保密协议或固定期限的雇佣合同--来实现与非竞争协议相同的一些目标。
- 企业应审查其其他限制性契约,包括不招揽和不雇用条款,以确保这些条款是为保护其合法权益而严格制定的,从而降低这些条款被质疑属于《竞业禁止规则》中禁止 "阻止 "员工在受雇后为其他公司工作的 "功能[]"条款范围内的风险。
- 企业应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并应为潜在的商业秘密诉讼浪潮做好准备,因为越来越多的员工被引诱离职为竞争对手工作。这意味着企业需要为数据和取证工作成本的增加做好准备,而这在商业秘密和保密性诉讼案件中普遍存在。
- 现在,可能受该规则影响的企业应该对其现有协议和政策进行实质性审查(如上文三个要点所述),并开始起草替代协议,以便在该规则生效时符合其规定。
如果您对竞业禁止规则或地区法院的裁决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文作者或您的 Foley & Lardner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