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4日,美国佛罗里达中区地方法院发布初步裁决,认定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禁止雇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竞业禁止规则"违法。但法院将裁决范围限定于该案的具体原告。 换言之,该裁决并未为全美数百万其他雇主提供任何规避《竞业禁止规则》的救济途径。
佛罗里达中区法院由此成为全美第二家裁定《竞业禁止规则》无效的法院。2024年7月3日,得克萨斯州联邦法院曾初步认定该规则超出联邦贸易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但与佛罗里达中区法院相同,得州法院仅对该案中明确列名的五名原告作出救济裁决。 随后在2024年7月23日,宾夕法尼亚州另一联邦法院支持FTC立场,认定该禁竞规则属于FTC权限内的有效行使。
有趣的是,尽管佛罗里达中区法院得出了与德克萨斯法院相同的结论,但两者的推理过程却大相径庭。德克萨斯法院认为联邦贸易委员会仅有权制定关于"机构组织程序或实践"的法规,而非"实质性规则"。 而佛罗里达中区法院则认为,联邦贸易委员会可能确实拥有制定实质性规则的部分权力,但该规则制定权限不允许其裁决政策层面的"重大问题"。 佛罗里达中区法院援引最高法院近期附议意见进行论证:"若父母将信用卡交给保姆并嘱咐'外出期间务必让孩子们开心',父母或许会预期保姆带孩子吃冰淇淋,但绝不会料到保姆竟带孩子去拉斯维加斯过夜。" 据此类推,法院认定FTC确有权制定实质性反不正当竞争规则,但《非竞争规则》在缺乏国会明确授权的情况下裁决重大政策问题,实属越权之举。
尽管佛罗里达中区法院的裁决将赢得反竞争规则批评者的喝彩,但现实情况是,目前尚无任何法院就该规则作出全国性救济裁定。话虽如此,我们仍预期得克萨斯州法院将在2024年8月30日或之前作出最终裁决,以确定该反竞争规则是否将在全国范围内被禁止执行。 在此之前,我们的建议保持不变:除非该规则被全国性禁止,否则企业仍须向现任及离职员工发送通知,声明其竞业禁止协议今后将不被——且无法被——强制执行,通知须寄送至员工最后已知的街道地址、电子邮箱或电话号码。 (需特别注意:该规则不适用于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既有竞业禁止协议——此类人员年薪不低于151,164美元且拥有全组织政策制定权,故无需向其发送通知。) 通知发送截止期限为2024年9月4日,除非在此之前法院颁布全国性救济令。因此雇主应尽早着手收集满足通知要求的全部信息,但实际分发通知应待法院进一步指引后再行操作。
随着佛罗里达中区法院的最新裁决,司法界对竞业禁止规则的"比分"现为2比1。但双方势均力敌,这场较量仍悬而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