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邦贸易委员会已最终确定《哈特-斯科特-罗迪诺反托拉斯法》下并购申报所需信息及详细程度的重大变更。新规将于2025年初生效。
- 新规要求合并各方必须主动披露业务重叠或供应关系,将加强各方提供少数股东信息的义务,并扩大需提交文件的类别范围。
- 今后,并购各方应预见到新规将显著增加提交反垄断申报所需的时间、精力和成本,并应确保相应调整交易时间表和交易条款。
摘要
2024年10月10日,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在司法部反垄断司(与FTC合称"监管机构")的共同支持下,宣布完成历时数年的《哈特-斯科特-罗迪诺反垄断改进法案》(HSR法案)下合并前申报制度改革工作。FTC最终敲定的新规将大幅扩大HSR申报的范围、加重申报负担并提高申报要求。据机构方称,此次改革旨在使机构在并购流程早期阶段获取更详实的交易方、利益相关方及客户信息,从而充分利用30天的HSR"等待期"。 新规将于2025年1月生效(具体日期尚未确定)。
尽管这些变更将大幅增加反垄断申报所需的时间和复杂性,但值得肯定的是,联邦贸易委员会并未推进其曾考虑过的某些最极端的修订方案。 例如,FTC决定不要求各方提交每份第4(c)项文件(如针对市场或竞争的交易分析)的所有"草稿"版本——该提案曾遭到本所及众多机构的强烈批评。 FTC还放弃了要求合并方提交劳动力市场重叠信息的条款——鉴于监管机构近期在反垄断执法中对劳动力问题的重视,此举颇为意外。该机构同时拒绝在HSR申报中引入电子证据披露与文件保存义务,并针对原始规则制定方案进行了多项细微程序性调整,这些修改往往是对申报方关于意外后果的反馈意见的回应。
值得注意的是,福里尔·拉德纳律师事务所(Foley & Lardner LLP)对拟议《反垄断法》规则制定的评论,似乎在缩小最终修订范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该事务所的评论虽以"某评论者"匿名形式出现,却被反复援引为说服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缩减原始规则制定通知中模糊或有争议提案的关键依据。 例如,福里律师事务所的意见被单独归功于说服FTC:允许基于意向书或其他非最终协议提交的HSR申报具备更大灵活性;精确定义"监督交易负责人"概念并将其限定为单一主体;缩减年度报告、组织架构图及交易步骤图的提交范围; 以及放弃要求提交重叠业务线"地理位置"数据这一完全不切实际的规定。
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一致通过了《哈特-斯科特-罗迪诺反托拉斯修正案》(HSR修订案),包括两名共和党委员在内的全体委员均投下赞成票。共和党委员发表附议声明称,尽管修订案并非他们独立决策时会采纳的方案,但相较于最初提案已实现重大改进,总体而言代表着"对现状的合法优化"。 作为对商界的让步,FTC宣布将终止近四年对无争议交易"提前终止"申请的暂停受理政策,该政策自最终规则通过之日起生效。
新型高速铁路表格概述
新的反垄断审查制度标志着在合并前申报制度实施46年来,反垄断审查实践的最大转变。 部分历史性HSR实践要素得以保留,例如要求提交涉及竞争或市场的交易相关文件(即"第4(c)项"文件),以及在交易双方业务重叠时需报告地域信息和既往收购记录。但申报表格本身已焕然一新——首次采用双表格体系,对买方与卖方提出不同信息要求。 新表格与旧版在结构上存在根本性差异。除其他变更外,表格不再采用编号条目;因此,尽管文件提交要求依然存在(且实际上有所扩展),"第4(c)项"已不再是表格中字面意义上的"第4条第(c)款"。
总体而言,新版HSR表格采用"如果/那么"的逻辑框架,即根据交易事实的不同要求提供不同的信息。规则制定通知中包含下表,旨在说明在申报方是"A方"(买方)还是"B方"(卖方)的情况下,何时需要提供特定信息,以及交易是否属于所谓的"Select 801.30"交易(例如高管收购股票或公开收购)。 (卖方)、各方申报的是"重叠"还是"供应"关系,以及交易是否属于所谓的"选择性801.30条款"交易(例如高管收购股票或被动投资者公开市场购买少数股权):

对于所有交易,收购方(包括其子公司和母公司)须提交其所有权结构和治理信息,包括披露任何持股比例达5%或以上的投资者(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被动投资者可获豁免),并提供所有现任高管及董事名单——这些人员需在与目标公司同行业的其他企业中担任类似职务。 卖方还须披露其自身少数股东在本次交易中"滚动转让"权益的相关信息。
对于几乎所有交易(不包括"Select 801.30"类交易), 交易双方均须提交书面说明,阐明其主要业务范围、是否存在当前或计划中的产品或服务与对方构成竞争、是否向对方或其竞争对手提供价值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产品或服务,以及是否从对方或其竞争对手处采购价值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产品或服务。 若各方申报存在上述重叠或供货关系,则需额外提供该产品或服务领域内各自前十大客户或供应商的详细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为消除各方对拟议说明要求信息共享过度的担忧,新版《反垄断申报指南》明确规定各方"不应为回应这些要求而交换信息"。该说明引发了实践中如何填写这些项目的重大疑问。不过指南暗示,买卖双方在申报表中对这些项目的回应方式可能存在不一致。
As with prior practice, the new HSR form will continue to require parties to report their U.S. operations by North American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System (NAICS) codes and, to the extent these operations overlap, to report additional information about their relevant geographic locations, prior acquisitions, and minority investments. In a change, parties will report their revenues by NAICS code only to the level of certain “ranges” (<$10 million, $10 million to $100 million, $100 million to $1 billion, or >$1 billion) rather than reporting revenues to a precise figure. The requirement to separately report manufacturing revenues by 10-digit North American Product Classification System, in addition to doing so by NAICS codes, has been eliminated. Also, for the first time sellers will be required to report certain prior acquisitions of businesses that post a NAICS-code overlap; previously this requirement was limited only to the buyer.
HSR表格将继续要求提交为交易流程准备的特定文件,这些文件需分析市场、市场份额、竞争状况、协同效应或其他与竞争相关的主题。历史上,此类文件要求仅限于提交由高管或董事准备或为其准备的相关"最终"文件,以及提交给董事会的相关"草稿"文件。 现行要求已扩展至涵盖由"监督交易团队负责人"(定义为主要负责监督交易战略评估的单一个人,且非公司高管或董事)编制或为其编制的任何相关"最终"文件。 此外,规则制定通知明确指出,任何"已与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成员共享的草稿文件……不应视为草稿,而应作为最终版本提交至HSR申报材料中"。
最后,若各方披露存在任何业务重叠,则须提交特定高级别的常规业务文件以分析重叠市场。此项提交常规业务文件的要求适用于:在提交日期一年内,向各方董事会或董事提交的"计划与报告",以及向各方首席执行官提交的"定期编制"的计划与报告。
其他关键变更
除上述关键变更外,新版HSR表格的其他显著变更包括:
- 针对基于意向书或非最终协议申报的交易,将实施更严格的要求。与以往做法不同,反垄断申报规则现要求各方在提交申报前就特定关键商业条款达成原则性协议,包括"下列条款的某种组合(无论具体指什么):交易主体身份;交易结构; 收购标的范围;收购价格计算方式;预计交割时间表;员工留任政策(含核心人员安排);交割后治理结构;交易费用及其他重要条款"。
- 要求提交各方完整的交易协议,包括附件、附表及补充协议。但为回应福里律师事务所提出的关切,操作指南将允许各方排除为尽职调查或整合规划而签订的"清洁团队"协议。
- 要求双方就"申报人或其任何高管、董事或雇员讨论或考虑的每项交易的战略依据"提供叙述性说明,包括指明申报材料中支持所述依据的每份文件。针对福里律师事务所提出的"卖方进行交易往往仅出于筹集资金而非战略考量"的意见,规则制定通知允许卖方从自身角度提交交易理由的"简要说明",前提是该说明内容准确且不与其他文件存在矛盾。
- 提交外语文件翻译件的要求。规则制定通知指出,联邦贸易委员会将接受电子翻译件,但强调各方“应确保翻译内容忠实于原始文件”。
- 买方须披露双方之间任何既有的合同协议,包括任何供应协议、许可协议、租赁协议,或包含竞业禁止或禁止招揽条款的协议。
- 根据《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案》认定对美国构成战略或经济威胁的国家或实体(即中国、伊朗、朝鲜和俄罗斯)所提供的任何补贴,均须予以披露。该披露要求由国会特别规定,载于2022年12月签署生效的《并购现代化法案》。
- 要求披露某些待定或已授予的国防或情报采购合同,前提是此类合同涉及的收入存在双方利益重叠的情况。针对福里等人提出的关切,相关指引规定在申报材料中不得披露"机密信息",但应注明因该原因而未披露相关信息。
更广泛而言,修订后的《反垄断法》申报规则包含多项新要求及与以往实践的差异,并全面重组了申报表格的结构与布局。联邦贸易委员会的规则制定通知中附有以下"交叉参照"对照表,该表概括了相较于以往申报实践在实质内容与格式上的变更:
| 当前表格项目 | 新地点 | 实质性变更? |
| 费用信息 | 费用信息 | 不 |
| 更正申报 | 基本信息 | 不 |
| 现金要约收购 | 基本信息 | 不 |
| 破产 | 基本信息 | 不 |
| 提前终止 | 基本信息 | 不 |
| 外国司法管辖区 | 交易信息/需进行国际反垄断申报的交易 | 是 |
| 项目1(a) | 终极母体实体信息/UPE详情 | 不 |
| 项目1(b) | 将采用独立表格区分收购方与被收购方,不使用合并表格 | 不 |
| 项目1(c) | 终极母体实体信息/UPE详情 | 不 |
| 项目1(d) | 终极母体实体信息/UPE详情 | 不 |
| 项目1(e) | 终极母体实体信息/UPE详情 | 不 |
| 项目1(f) | 交易信息/交易方 | 不 |
| 项目1(g) | 终极母体实体信息/UPE详情 | 不 |
| 项目1(h) | 终极母体实体信息/UPE详情 | 是 |
| 第2(a)项 | 交易信息/交易方,交易描述 | 不 |
| 第2(b)项 | 交易信息/交易详情 | 不 |
| 第2(c)项 | 交易信息/交易详情(仅限收单方) | 不 |
| 第2(d)项 | 交易信息/交易详情 | 不 |
| 项目3(a)(实体) | 交易信息/交易方 | 不 |
| 项目3(a)(描述) | 交易信息/交易描述 | 是 |
| 第3(b)项 | 交易信息/协议 | 是 |
| 第4(a)项 | 最终母公司实体信息/UPE详情,收购方或被收购实体结构 | 是(自然人) |
| 第4(b)项 | 最终母公司实体信息/UPE详情,收购方或被收购实体结构 | 是(自然人) |
| 第4(c)项 | 交易信息/商业文件 | 是 |
| 第4(d)项 | 交易信息/商业文件 | 不 |
| 第5(a)项 | 收入与重叠/北美行业分类系统代码 | 是 |
| 第5(b)项 | 交易信息/合资企业(仅限收购方) | 是 |
| 第6(a)项 | 最终母公司信息/收购方或被收购实体结构 | 是 |
| 第6(b)项 | 终极母体实体信息/UPE详情 | 是 |
| 第6(c)(i)项 | 收入与重叠/少数股东权益实体重叠 | 是 |
| 第6(c)(i)(i)项 | 收入与重叠/少数股东权益实体重叠(仅限收购方) | 是 |
| 第7(a)至(d)项 | 收入与重叠/受控实体地域重叠 | 是 |
| 第8(a)项 | 收入与重叠/前期收购 | 是 |
结论
新的《反垄断法》申报规则将对每项需申报交易的成本、时间安排及所需工作量产生重大影响。尤其对于存在关联方或供应商-采购商关系的交易,新规要求的补充信息量将显著增加,各方需投入大量额外精力与时间精心准备申报材料。
尚待观察的是,《反垄断法》修订案是否会实际导致更多并购调查或挑战。 正如福里在我们的评论中所指出的,原有HSR体系在为监管机构提供评估竞争影响所需信息方面运作极为高效。事实上,在我们对2000至2021年间监管机构并购执法行动的审查中,在总计39,962宗需申报交易中,仅发现一宗可能因补充信息而改变监管机构执法决策的案例。 因此,在机构立法授权、人员配置或资源未获显著扩充的情况下,我们预计新版HSR规则对机构执法使命的助益有限,却将给全球经济中的申报方带来巨大成本与负担。
若您对最终版《HSR规则》或相关主题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出版物的任何作者或您的富乐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