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资金转账法》(EFTA)及E条例适用于授权“金融机构”从消费者账户扣款或存入资金的电子资金转账(EFT)。 传统上,“金融机构”指银行、信用合作社或储蓄协会,但现行法规明确规定,凡直接或间接持有消费者账户,或发行访问设备并同意向消费者提供EFT服务的非银行实体,均可被视为“金融机构”。 预付账户及"其他消费者资产账户"(消费者或其代理人可向其中存入资金,且具备存款或储蓄账户特征)亦符合《E条例》对"账户"的定义。部分用于向多个游戏开发商或玩家购买虚拟物品的电子游戏账户可能属于"其他消费者资产账户"范畴。
2024年4月,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发布报告指出,银行业务与支付服务正日益普及于游戏及虚拟世界领域。消费者每年在此类平台上花费数十亿美元购买游戏资产——通常通过将美元兑换为虚拟货币完成交易。该报告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警示,并指出当客户的数字货币或资产因黑客攻击、账户盗窃、诈骗或未经授权的交易而损失时,责任归属存在不确定性。
近期进展
在该报告发布后,消费者金融保护局于2025年1月10日提出一项解释性规则草案,旨在将《电子资金转账条例》的适用范围扩展至代管消费者个人、家庭或家用资金的电子游戏平台,并要求将这些游戏平台视为与银行或信用合作社同等的账户持有者,以满足《电子资金转账条例》的监管要求。
该解释性规则扩展了电子资金转账(EFT)的定义范围,尤其针对点对点支付平台和数字钱包等新型支付方式。扩展内容涵盖通过应用程序及与消费者账户关联的支付系统发起的转账。关键在于资金是否具有货币属性或被当作货币使用,即是否被接受为交换媒介、价值尺度或支付手段。
该解释性规则还将明确,运营在线市场或以其他方式促进电子资金转账(EFT)的电子游戏公司须遵守《电子资金转账条例》(Regulation E)中的消费者保护条款,即承担调查和错误解决义务。此外,该解释性规则将要求电子游戏公司披露电子资金转账服务的条款和条件。
下一步工作
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现就该拟议解释性规则向游戏行业征集意见,意见须于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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