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特朗普总统签署行政命令, 暂停执行《反海外腐败法》以促进美国经济与国家安全,标志着美国在反海外贿赂执法方面的优先事项发生转变。该指令要求在180天内暂停所有与《反海外腐败法》(FCPA)相关的调查或执法行动,并下令对正在进行的FCPA调查进行审查。
行政命令的关键条款
该行政命令要求美国司法部长潘姆·邦迪采取多项重要行动,包括:
- 停止新的《反海外腐败法》调查和执法行动:在未来180天内,司法部长不得启动任何与《反海外腐败法》相关的新调查或执法行动。
- 现有《反海外腐败法》案件审查:司法部长必须对所有正在进行的《反海外腐败法》调查和执法行动进行详细审查。此次审查将确定适当的行动方针,以确保《反海外腐败法》的执法工作始终符合本届政府的优先事项。
- 发布更新后的指导方针或政策: 司法部长受命在本次审查期间发布修订后的《反海外腐败法》执法指南或政策。
- 持续案件的批准: 任何在新版指南或政策发布后继续进行或启动的《反海外腐败法》调查或执法行动,均须获得司法部长的特别授权。
- 潜在延期: 审查期可由总检察长酌情延长180天。
该行政命令还遵循了邦迪于2025年2月5日发布的备忘录,该备忘录指出司法部将优先处理涉及跨国犯罪组织和卡特尔的案件。这必然意味着《反海外腐败法》执法重点将大幅收窄——此前历届政府对此类案件的执法优先级设定更为广泛。 具体而言,《彻底铲除卡特尔与跨国犯罪组织备忘录》要求FCPA执法部门优先调查涉及外国贿赂、且该贿赂行为助长卡特尔及跨国犯罪组织运作的案件,不再受理此类关联性不明显的案件。
这对企业意味着什么?
对于企业而言,这项行政命令具有多重影响。考虑到事态仍在发展中,我们预计该情况将对企业客户产生以下影响:
- 司法部企业执法重大转向:暂停《反海外腐败法》执法行动,标志着司法部企业执法活动(包括《反海外腐败法》调查)显著减少。尽管这可能导致近期《反海外腐败法》案件数量下降,但需注意执法重点仍在动态调整中。
- 反贿赂合规建议目前保持不变:企业应继续维持强有力的反腐败政策和内部控制机制,以降低违反反贿赂法律的风险。
- 《反海外腐败法》是一部依然有效的刑法:该法仍是美国现行法律,违反者将构成联邦犯罪。执法重点虽可能调整,但企业不应认为《反海外腐败法》违规风险已不复存在。该法追诉时效为五年,跨境案件可通过司法协助条约延长追诉期,这意味着未来政府仍可就本任期内发生的违规行为提起诉讼。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在《反海外腐败法》执法中的角色:尽管司法部可能放缓《反海外腐败法》的执法力度,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仍对上市公司涉及该法的案件拥有管辖权。 作为独立机构,SEC尚未表明放宽FCPA执法力度的计划。此外,SEC可不依赖FCPA框架单独追诉贿赂案件,这进一步增加了企业面临的执法复杂性。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近年已明确表示,可依据《商品交易法》条款对涉及海外腐败行为的案件采取执法行动。
- 国际反贿赂法律依然适用:许多其他国家也制定了本国的反腐败法律,例如英国《反贿赂法》。随着美国可能缩减《反海外腐败法》的执法力度,国际执法行动可能会增加以填补这一空白。 此外,企业正日益以全球视角看待反腐败问题,其政策范围不仅涵盖《反海外腐败法》,更延伸至回扣、商业贿赂等其他反贿赂措施。因此,企业应持续保持反腐败工作的警惕性,因为广泛的法律体系仍可能对其运营产生影响。
- 声誉与公众认知至关重要:贿赂和腐败丑闻可能损害企业声誉,即使这些事件不构成《反海外腐败法》违规行为。企业应谨慎放宽反腐败合规措施,因为公众对腐败相关问题的敏感度日益提高,无论涉及何种司法管辖区或法律框架,都可能引发负面舆论。
展望未来
美国反腐败法律的执法格局正迅速演变。尽管《反海外腐败法》执法的暂停可能为企业提供暂时的喘息机会,但这些变化的全部影响尚待观察。企业必须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持续维护反腐败合规措施和内部控制体系,以落实反腐败最佳实践。
若贵公司正应对这些变化或对其合规实践存有疑虑,咨询反腐败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士可提供宝贵指导。请持续关注美国执法政策这一重大转变的后续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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