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9日,特朗普政府颁布一项临时最终规则,撤销环境质量委员会(CEQ)制定的《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合规要求条例。此前两起法院诉讼及特朗普总统签署的两项行政命令,已使该条例的有效性蒙上重大疑云。 该规则 于2月25日在 《联邦公报》 公布 后, 标志着CEQ的NEPA法规将不再作为NEPA合规的约束性标准——该法规自1978年以来一直承担着这一职能。在缺乏这些标准的情况下,联邦机构和项目开发商将不得不依据法律条文中的模糊条款开展环境评估。除非国会介入修订法律本身,否则这一变化将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开发商带来重大不确定性。
《国家环境政策法》为何重要
《国家环境政策法》由尼克松总统于1970年元旦签署颁布,要求联邦机构对自由裁量行为(如发放许可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1978年,为响应卡特总统颁布的行政命令,环境质量委员会出台规定,要求所有联邦机构必须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评估报告,或判定该行为符合"类别豁免"标准。
遵守《国家环境政策法》可能为项目带来重大不确定性。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可能需要数年才能完成,从而影响项目进度。对《国家环境政策法》审查充分性的质疑屡见不鲜,这可能使能源和基础设施项目面临长达数年的额外不确定性。
近期《国家环境政策法》裁决、行政命令及临时最终规则
过去三个月间,两项法院裁决和两项行政命令为废除环境质量委员会的《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铺平了道路。
2024年11月12日,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在"马林奥杜邦协会诉联邦航空管理局案"中裁定,环境质量委员会(CEQ)不具备规则制定权,因此该委员会颁布的《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法规未经国会授权。2025年1月31日,法院驳回了要求全体法官复审的请求。 2025年2月3日,北达科他州地区法院审理爱荷华州诉环境质量委员会案时,采纳马林奥杜邦协会案的法律依据,认定2024年环境质量委员会颁布的《国家环境政策法》法规属越权行为,故该法规无效。
在这两项决定之间,2025年1月20日,特朗普政府颁布第14154号行政命令,撤销了卡特总统最初要求环境质量委员会(CEQ)颁布具有约束力的法规以实施《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的行政命令,并指示环境质量委员会在30天内采取行动,提议撤销该委员会制定的NEPA法规。
在规定的30天期限内,环境质量委员会于2月19日发布临时最终规则,提议撤销该委员会的《国家环境政策法》法规。该临时最终规则援引特朗普总统第14154号行政令以及马林奥杜邦协会案和 爱荷华州诉环境质量委员会案的判决作为决策依据。该临时最终命令附有备忘录,要求联邦机构"在完成正在进行的《国家环境政策法》审查或应对项目挑战时,可自愿参考(即将废止的)法规",且在《国家环境政策法》程序更新期间不得延误现有审查工作。
前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除非临时最终规则及爱荷华州诉环境质量委员会案的裁决在司法审查中被推翻,或国会采取行动澄清法律,否则环境质量委员会《国家环境政策法》法规的终止将导致任何需要联邦审批的项目面临重大的法律不确定性。
鉴于《临时最终规则》的出台,联邦机构在是否自愿遵循2020年白宫环境质量委员会(CEQ)的《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法规,或依据法律条文及各机构特定的NEPA法规开展NEPA审查方面,缺乏明确指引。该指令的"自愿性"特征,加之各机构NEPA法规细节程度的差异,可能导致不同机构采取不一致的审查方式。
这种不确定性将为通过诉讼对即将进行的《国家环境政策法》审查提出质疑提供更多依据,尤其当临时最终规则本身的有效性在联邦法院面临长期挑战时。在联邦法院为后环境质量委员会时代的《国家环境政策法》法规体系确立新的审查充分性"原则"之前,未来《国家环境政策法》诉讼的走向很可能因案而异、因法院而异,这可能导致不同司法管辖区出现差异,并为基础设施项目带来更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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