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政府上任不到100天,便实施了一系列新关税措施,显著增加了美国进口商的成本和业务复杂度。政府深知,在高关税环境下运营的企业可能会采取创新甚至欺诈手段来规避关税。因此,执法机构已接到指令,要严密监控并严厉打击不当关税规避和逃税行为。
历史上,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主要依靠行政救济手段来执行海关与关税法律。然而,司法部(DOJ)正通过《虚假索赔法》(FCA)持续加强执法力度,利用其中规定的三重赔偿和民事处罚条款,严厉打击进口商品的虚假申报行为。 若需了解《虚假索赔法》在此领域的具体应用,请参阅我们近期发布的博客文章《跨国企业必知:特朗普政府时期海关虚假索赔诉讼风险攀升》。
美国司法部也日益倾向于对参与海关欺诈行为的企业和个人提起刑事指控,这些行为包括蓄意错误申报商品类别、伪造原产地声明以及故意通过低关税国家转运货物。未来数月乃至数年内,向美国进口商品的企业应预期刑事执法力度将持续加强。
违反海关法规的潜在刑事指控
美国司法部在追究违反海关规则的企业和个人刑事责任时,可采用多种起诉方式。这些违规行为包括就商品分类、原产地、估价、辅助措施及自由贸易优惠等海关要求作出虚假陈述。适用于关税少缴行为的常用联邦刑事法规包括:
- 走私罪(《美国法典》第18编第545条)将明知故犯地违反法律将商品进口至美国的行为定为犯罪(例如通过错误分类或虚假标注规避关税),通常适用于进口商故意虚报商品分类或原产地以逃避或降低关税的情形,此类行为往往通过查获的文件或截获的通讯记录予以证实。 该条款已在"美国诉埃斯基耶罗萨案"中适用:进口商因将中国原产商品经第三国转运以规避关税被起诉,最终于2024年12月6日依据普通共谋法条认罪。
- 虚假申报罪(《美国法典》第18编第287条)将明知故犯地向联邦当局提交虚假、捏造或欺诈性申报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适用于进口商在向海关边境保护局(CBP)提交原产地、估价、关联方或商品分类等文件或申报时,明知故犯地提供虚假材料,同时支付不当低额的关税或反倾销税的情形。
- 虚假陈述罪(《美国法典》第18编第1001条)将明知故犯地向联邦当局作出实质性虚假、捏造或欺诈性陈述或表述的行为定为犯罪,该条款常适用于进口商故意向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提供涉及原产地、估价、关联方或商品分类的虚假文件或申报的情况。
- 电汇欺诈罪(《美国法典》第18编第1343条及第1349条)将涉及跨州或国际电讯通信(如电子邮件或电汇)的欺诈行为定为犯罪。鉴于进口交易中电子通信与金融转账的普遍应用,该罪名可适用于海关违规行为,为检察官在复杂欺诈案中提供追责依据。
- 《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美国法典》第50编第1701条)将蓄意规避或违反国家紧急状态宣言下颁布的国际贸易法规的行为定为犯罪,可适用于进口商故意规避总统在紧急状态期间依据总统权力颁布的关税或限制措施的情形,例如近期涉及中国的贸易行动。
- 共谋罪(《美国法典》第18编第371条),该罪名将两人或多人为实施上述任何犯罪而达成的任何协议定为犯罪。
司法部提起的过往海关相关刑事案件示例
基于违反海关规则的刑事起诉无需司法部开创先例。以下是若干具有重要意义的贸易刑事案件:
- 胶合板逃税案(2024年):佛罗里达州一对夫妇因违反《莱西法案》被起诉,因逃避约4240万美元关税被判处57个月监禁。他们将中国产胶合板虚假申报为马来西亚或斯里兰卡原产,从而规避了超过200%的反倾销税。[1]
- 星门服装公司(2019年):美国司法部对儿童服装企业星门服装公司首席执行官提起刑事及民事诉讼。该首席执行官被指控参与长达数年的欺诈计划,通过提交虚假低报其公司进口商品真实价值的发票,欺骗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2]
- 食品进口欺诈案(2013年):多名个人及两家食品加工企业因非法进口中国产食品而被刑事起诉,其手段是故意将该食品的原产地及分类申报为越南产。被告通过复杂的转运方式企图逃避逾1.8亿美元的反倾销税。
- 芬太尼前体(2025):印度化工企业Raxuter Chemicals与Athos Chemicals因走私芬太尼生产前体化学品至美国和墨西哥面临刑事指控,其通过大量虚假申报逃避监管。[3]
海关违规或少缴税款如何引起司法部关注
海关违规行为可通过多种渠道引起司法部的注意:
- 海关边境保护局(CBP)的转介机制:CBP的自动化商业环境系统(ACE)采用精密算法,能够识别进口数据中的异常情况、可疑模式或虚假申报。欺诈行为将导致CBP向司法部(DOJ)进行案件移交——类似于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极为成功的数据挖掘工具,该工具已促成多起民事及刑事欺诈案件的立案。
- 自愿披露:尽管海关与边境保护局鼓励主动申报,但先前的自愿披露可能暴露故意不当行为,从而引发刑事调查。
- 举报人报告:根据《虚假索赔法》由雇员或竞争对手提交的索赔,或通过海关边境保护局(CBP)电子举报系统及《执法与保护法案》(EAPA)门户提交的报告,往往揭露逃避关税的欺诈行为,从而促使司法部介入调查。多家原告方《虚假索赔法》律所正大力宣传其在海关与贸易案件领域的经验,我们预计该领域的转介业务将呈现增长态势。
应对执法力度加强与风险缓解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法规的刑事执法对担任进口记录人的企业构成重大风险,根据CBP法规,这些企业有责任确保提交完整的准确进口数据。在新贸易环境下,CBP将日益重视侦查试图规避高关税的进口商,特别是来自中国的进口商。
风险缓解措施包括全面审查公司的ACE数据,以评估其进口模式,尤其关注特朗普政府拟提高关税的进口商品。 企业还应评估当前海关合规状况,确保分类、原产地判定、估价及记录保存等环节的流程规范严谨,以证明进口操作中已尽合理谨慎义务,并考虑制定"合理谨慎"备忘录,记录其履行关税相关义务的处理方式。 最后,进口商应建立进口后核查机制,确保在清关最终定案前修正提交给海关的申报信息。在高关税环境下,此举尤为关键——因关税少缴可能面临的处罚金额将大幅增加。福里国际贸易团队已制定六步关税风险管理方案,详见《贸易战期间进口与关税风险管控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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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司法部(DOJ),佛罗里达州共谋者因非法进口和销售胶合板逃避逾4200万美元关税,每人被判处近五年监禁( 2024年2月15日), https://www.justice.gov/usao-sdfl/pr/florida-conspirators-sentenced-nearly-five-years-prison-each-evading-over-42-million
[2] 美国司法部(DOJ),曼哈顿联邦检察官宣布对服装公司首席执行官提起刑事及民事指控,涉百万美元海关欺诈案(2019年6月6日), https://www.justice.gov/usao-sdny/pr/manhattan-us-attorney-announces-criminal-and-civil-charges-against-ceo-clothing-company.
[3]美国司法部(DOJ),两家印度化工企业及一名高管因分销芬太尼前体化学品被起诉( 2025年1月6日),https://www.justice.gov/usao-sdny/pr/manhattan-us-attorney-announces-criminal-and-civil-charges-against-ceo-clothing-company;另见美联社报道 《两家印度公司被控走私芬太尼制备原料化学品》(2025年1月6日),https://apnews.com/article/indian-chemical-companies-charged-fentanyl-opioid-smuggling-d2cfbc05f0742953e35a05cd0c889dc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