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1日,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发布一项临时最终规则,取消了《公司透明度法案》(CTA)中要求美国公司和美国人士向FinCEN报告实际所有权信息(BOI)的规定。
今后,仅需在美国注册开展业务的外国公司(不包括由非美国人持有的美国公司)才需遵守《外国公司透明度法案》。
符合新定义的"报告公司"且不符合豁免条件的外国实体,须在下列新截止日期前向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报告其最终受益人(BOI)。但此类外国实体无需报告任何美国人士作为最终受益人,美国人士亦无需就其作为最终受益人的任何此类实体报告最终受益人信息。
以下截止日期适用于作为报告公司的外国实体:
- 在2025年3月21日前已在美国注册开展业务的申报公司,必须在该日期后30天内提交BOI报告。
- 在2025年3月21日或之后注册于美国开展业务的申报公司,在收到注册生效通知后,须于30个日历日内提交首次商业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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