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4日,墨西哥总统克劳迪娅·谢恩鲍姆向参议院提交法案,旨在根据2024年12月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撤销、颁布及修订多项能源法律。此举系其政府2025年1月13日公布的"墨西哥计划"组成部分。
该法案于2月27日获参议院通过,3月12日获众议院通过,目前正等待在墨西哥联邦公报上公布以使法律生效。 这一系列立法举措符合现政府未来数年将实施的政府流程精简计划。这意味着尽管新法具体内容尚未公布,但我们可预期将建立全新的政府流程体系,其运作方式将有别于当前能源领域相关许可或公共事务审批所采用的行政方法。 该法案的核心在于强化电力委员会(CFE)与墨西哥国家石油公司(PEMEX)的地位,将其指定为国有实体(SOE)并巩固其作为国有企业的法律地位。
由此,对现行墨西哥法律框架的主要调整包括:加快推进八项新次级法律的制定,并修订另外两项法律,使其内容与已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相融合:
- 墨西哥国家石油公司法与墨西哥国家电力公司法:为消除垄断行为、保障能源主权,并将"能源公平理念"融入新型墨西哥能源模式的建设,墨西哥国家石油公司与墨西哥国家电力公司将从生产性国有企业转变为公共企业。
此项变革旨在为更高效地提供公共服务奠定基础,优先考虑能源(电力和碳氢化合物)的高效利用,而非经济利益和商业投机。
- 生物燃料法:本法旨在为生物燃料生产链中涉及估值的各项商业活动——包括生产、储存、运输、商业化、进出口、分销及其他商业操作——建立法律监管框架。作为该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源部、环境部及农业部的职权范围将扩展至生物质能生成所需动植物残余物的技术研发领域,以促进其更广泛的应用。
- 电力行业法:废止《电力行业法》后,本法将规范电力生产、传输、分配与供应,以及能源部(SENER)的授权发放事宜。此项修订将确保电网年度平均供电量中至少54%由国有企业提供。
同样,该法允许私营主体单独或联合参与电力生产,包括与墨西哥联邦电力公司(CFE)合作的分布式发电项目,或面向批发市场、自用或热电联产的发电活动。法律还规定,只要发电厂未接入国家电网,其装机容量在0.7兆瓦至20兆瓦之间即可申请自用许可。
根据已废止法律颁发的许可证,其持证人可继续按原条款运营。但国家能源经济研究与规划署(SENER)将推动自备电厂和热电联产企业落实本法规定的新条款。
- 国家能源委员会(CNE)法:通过赋予能源监管委员会和国家碳氢化合物委员会的职权,CNE作为能源与气候部(SENER)下属的分散化机构,拥有技术与运营自主权,其职能包括:(i) 核发电力生产许可证; (ii) 核发石油产品、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管道运输、储存与分销许可证;(iii) 批准电力及碳氢化合物传输、分销与基础供应的费率。
CNE将由中央董事会和技术委员会共同领导,并由两者共同作出决策。
- 规划与能源转型法:为保障全体民众公平获得可靠、安全且清洁的能源,本法规范能源领域基础设施改善计划的实施,旨在扩大电力覆盖范围以惠及弱势群体。该目标将由能源规划委员会主导推进并监督执行。
- 《碳氢化合物行业法》:通过废止《碳氢化合物法》,本法规旨在促进碳氢化合物行业的自给自足,并明确规定私营企业参与碳氢化合物勘探与开采的途径。墨西哥国家石油公司(PEMEX)将负责资源分配,并在此类合作中保持多数股权。
此外,该文件还概述了由经济、能源和网络部(SENER)及国家能源委员会(CNE)批准并监管的涉及石油、石油产品、石化产品及天然气的相关活动许可。
- 地热法:与新生物燃料法规类似,本法规同样基于能源规划、战略性发电及社会目的的能源分配原则。其确立的监管框架将规范地热能的许可与使用、融资创新、勘探及生产活动。
- 其他修订:该法案提出的最终法律变更主要包含两点:墨西哥石油基金法将根据墨西哥国家石油公司(PEMEX)的公共公司地位及新规进行调整;同时赋予新设立的能源监管机构权力,以实现真正的能源自给自足。这两项举措均旨在确立新的公共管理体制,既追求能源主权目标,又为私营企业开拓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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