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8 月 1 日,司法部刑事司启动了为期三年的公司举报人奖励试点计划(以下简称 "试点计划")。(更多信息请参见本系列文章的第 1 部分和第 3 部分。)该试点计划标志着司法部为加强其打击公司和白领犯罪的能力而做出的重大努力,即争取举报人的协助。2025 年 5 月 12 日,司法部发布了与试点计划相关的更新指南("更新指南"),以反映特朗普总统领导下的政府更新的执法优先事项和政策。在本文中,我们将概述《试点计划》,并介绍指南的最新变化。
试点计划概述
正如最初于 2024 年 8 月宣布的那样,《试点计划》允许对成功提供以下四类犯罪 "可能违法 "线索的举报人进行经济赔偿:(1)国外腐败和贿赂;(2)金融机构犯罪;(3)国内公司腐败;(4)涉及私人保险计划的医疗欺诈。
资格与关键术语
要获得资格,潜在举报人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 财务门槛。要符合试点计划的要求,所提供的信息必须导致超过 100 万美元的成功没收。
- 原创性。举报人提供的信息必须基于个人的独立知识,且不能是司法部已知的信息。通过保密通信获得的信息不在司法部的考虑范围之内。
- 没有 "有意义地参与 "所举报的犯罪活动。如果举报人 "有意义地参与 "所举报的活动,则没有资格获得奖励。试点计划指南规定,"指挥、策划、发起或故意从 "所举报的犯罪行为中获利的个人不符合条件。反之,如果某人在该计划中的参与程度极低,可以 "被描述为所涉及人员中罪责最轻的人",则可以根据试点计划获得赔偿。
- 真实完整的信息。要获得奖励资格,举报人必须提供他们所了解的所有信息,包括他们可能参与的任何不当行为。如果举报人隐瞒信息,则没有资格获得试点计划的奖励。这一要求包括在任何调查中与司法部充分合作,包括在面谈、大陪审团、审判或任何其他法庭程序中提供真实的证词,以及提供所有文件、记录和其他相关证据。
奖励结构
如果符合条件,举报人可获得最高为前 1 亿美元没收所得净额 30%的酌情奖励,以及最高为后 1 亿至 5 亿美元没收所得净额 5%的酌情奖励。根据相关的刑事没收法规,只有在收益来自犯罪或实质上参与犯罪的情况下,收益才可被没收。因此,没收的净收益可能少于实际损失。
与其他类似的举报人计划不同,试点计划的任何奖励都是完全自由裁量的--没有保证举报人能收回的最低金额。在确定举报人是否将获得奖励时,司法部将考虑其提供的信息是否具体、可信和及时,以及该信息是否对没收有重大贡献。司法部还会评估举报人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的协助与合作程度。
企业自我披露
该试点计划为公司提供了 120 天的窗口期,以自行披露与内部举报人报告相关的信息。选择在规定的 120 天窗口期内自行披露试点计划所涵盖的 "不当行为 "的公司,仍有资格根据 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布的《公司执法和自愿自行披露政策》("自行披露政策")(该政策也已更新)获得免于起诉(即不起诉)的推定。即使举报人已经向司法部举报了不当行为,这 120 天的窗口期仍然适用。
选择自行披露的公司还必须满足自行披露政策的其他要求,才有资格获得拒绝推定。除及时自我披露外,公司还必须全力配合调查,查明责任人,补救所有损害,并交出不当得利。
2025 年 5 月更新指南中的变化
更新指南》重申了司法部对试点计划的承诺,除非另行通知,该计划将持续三年,这一点没有改变。试点计划的大部分具体内容保持不变,包括对举报人资格的要求、自我披露政策以及举报人可获得的金额。
主要的更新是对举报人的举报必须涉及的主题进行了修改,以符合追偿条件。根据最初公布的试点计划,举报人提供的信息必须与以下实质性领域有关:
- 金融机构的违规行为,如洗钱、未遵守反洗钱合规要求、欺诈或不遵守金融机构监管机构的规定。
- 与外国腐败和贿赂有关的违规行为,包括违反《反海外腐败法》、洗钱法规和《防止外国勒索法》。
- 与向国内公职人员行贿或支付回扣有关的违规行为。
- 与涉及私人或非公共医疗福利计划的联邦医疗违法行为有关的违规行为,其中绝大多数报销申请是提交给私人或其他非公共医疗福利计划的。
- 与欺诈病人、投资者或医疗保健行业其他非政府实体有关的违规行为,这些实体遭受了绝大多数的实际或预期损失。
- 任何其他涉及《联邦虚假索赔法》(FCA)未涵盖的医疗保健相关行为的联邦违法行为。
在《更新指南》中,司法部删除了这些类别中的某些措辞,从而扩大了《试点计划》的实质性范围:
- 取消了与联邦医疗犯罪有关的违法行为必须涉及 "私人或非公共 "医疗福利计划的要求。
- 取消了绝大多数联邦医疗犯罪索赔是提交给私人或其他非公共医疗福利计划的要求。
- 取消了患者、投资者或其他非政府实体遭受绝大多数实际或预期损失的要求。
- 完全删除了涉及《公平竞争法》未涵盖的医疗保健相关违规行为的报告资格类别。
根据特朗普政府对关税、移民和卡特尔等执法重点的关注,司法部增加了现在有资格获得潜在举报人奖励的优先主题领域:
- 与联邦资助的合同或联邦资金有关的针对美国的欺诈或欺骗行为,但不涉及医疗或非法医疗回扣。
- 与贸易、关税和海关欺诈有关的违规行为。
- 违反联邦移民法。
- 与公司制裁罪行有关的违规行为。
- 与国际卡特尔或跨国犯罪组织有关的违规行为,包括洗钱、毒品和违反《受管制物质法》的行为。
在发布《更新指南》的同时,司法部还发布了一份题为 "打击白领犯罪的重点、公平和效率 "的备忘录。该备忘录明确列出了特朗普政府领导下的司法部刑事司的工作重点,包括但不限于 "贸易和海关欺诈"、"威胁国家安全的行为 "以及打击 "外国恐怖组织",如 "最近指定的卡特尔和[跨国犯罪组织]"。司法部表示,对《试点计划》的修订旨在 "表明该司对这些优先领域的关注"。更新指南》中的变化与所述优先领域密切相关,反映出虽然《试点计划》将继续实施,但其重点可能会发生变化,以反映特朗普政府的其他目标。
关于尽量降低试点计划风险的建议
虽然最近对试点计划的修改扩大了潜在举报人举报的范围,并可能牵涉到以前不可能受该计划约束的行业中的公司,但即使有了《更新指导意见》,最大限度地降低举报人利用试点计划的风险的实质性最佳实践仍保持不变。因此,各公司应借此机会审查并更新其举报人应对政策,以确保这些政策清晰、被遵守且有效。
- 拥有涵盖所有相关主题领域的现有合规计划。鉴于《试点计划》规定的 120 天自我披露时间,公司必须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内部调查。公司应确保针对任何类型的不当行为建立强大而稳健的内部报告结构,并做好迅速调查任何不当行为指控的准备。公司应为举报人保密,不进行报复,不阻碍举报人向政府举报潜在的违规行为。如果公司的合规计划对潜在 "不当行为 "的定义比《试点计划》更为狭窄,这些公司应考虑扩大其合规职能的范围,以确保对所有潜在的违反刑法行为进行彻底调查。
- 根据特权进行内部调查。试点计划》规定,如果举报人是通过受律师-当事人保密特权保护的通信方式获得信息,则该信息不属于 "原始 "信息。如果潜在举报人是在公司识别、报告和处理潜在违法行为的过程中了解到信息,则该计划也取消了他们的资格。因此,公司在进行内部调查时必须维护特权。内部或外部法律顾问应为调查提供指导,调查的范围和目的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公司应谨慎对待非律师参与调查的程度(如果有的话),并应确保调查由律师领导,目的是获得律师建议。
- 酌情考虑自我披露。如果公司选择在《试点计划》规定的 120 天期限内自行披露潜在的不当行为,则公司有权根据《自行披露政策》推定拒绝披露。如果对公司是否发现了 "不当行为 "存在任何疑问,这一推定可能会对公司自行披露产生影响,但要注意的是,该计划还要求公司在随后的政府调查过程中予以配合。
- 了解已有的自我披露要求。在打击潜在举报人资格时,公司应考虑是否有任何现有的自我披露要求。这可能来自于对所有联邦拨款接受者的要求。它可能来自于作为政府承包商,这类承包商已经被要求披露可能违反联邦刑法的证据。自我披露的义务也可能来自于之前 FCA 和解后签订的企业诚信协议。如果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适用,潜在举报人被视为自愿提供原始信息的可能性就会降低,因此可能会有人认为他们没有资格获得试点计划的奖励。
富理达拥有丰富的资源,可帮助您在不断变化的自我披露环境中应对复杂局面。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作者、您的富利关系合伙人或我们的政府执法辩护与调查业务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