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论是私人原告还是政府机构,都日益密切关注企业使用"算法定价"软件的行为,由此引发了一波反垄断诉讼和执法行动。这类软件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通过算法分析市场状况以生成定价建议。虽然这些工具能帮助企业优化定价策略,但也可能引发反垄断担忧——尤其当它们涉及竞争对手的机密数据,或看似助长了竞争对手之间的价格协调行为时。
针对算法定价的首批反垄断诉讼之一出现在2015年,当时美国司法部指控某电商网站高管与多家竞争对手串通,采用相同算法设定各自价格。 2022年,该趋势进一步加剧:多起诉讼指控某软件公司及多家物业管理公司利用软件协调多户住宅租金定价,涉嫌违反《谢尔曼反垄断法》第一条。此后新诉讼持续涌现,反垄断执法机构正日益聚焦算法定价领域。 美国司法部近期就一起"算法串谋"案件表态,认为使用共同定价算法的行为可构成《谢尔曼法案》所指的协同行动。
算法串谋指控尚属新兴领域,法院尚未就此类指控确立明确的法律标准,但近期案例为潜在风险提供了参考。下文将为采用或考虑采用定价算法的企业列出五项关键考量因素。
1. 使用可能包含竞争对手保密价格信息的软件前,务必咨询法律顾问。当定价软件 依赖竞争对手的保密数据进行定价建议时,可能引发法律风险。部分法院允许针对软件算法处理竞争对手共享的保密定价数据提起诉讼,有法院将此类算法比作"竞争对手保密信息的熔炉"。 反观之,当算法共谋指控仅涉及依赖公开数据的软件时,多起诉讼已被驳回。根据反垄断法,查阅竞争对手公开标价通常合法,而使用私密竞争对手数据则可能被解读为非法共谋。因此,在使用可能包含竞争对手保密定价数据的软件前,建议咨询法律顾问以了解软件运作机制并评估潜在风险。
2. 切勿盲目遵循软件的定价建议。 部分涉及算法定价的反垄断诉讼指控企业因盲目遵循软件定价建议而丧失了定价决策权。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前委员曾如此阐释原告的理论:"如果名为鲍勃的人这样做(告诉竞争对手如何定价)是不对的,那么算法这样做可能也不对。" 因此具有重要意义的是,至少在一宗案件中,被告方通过强调其有时会推翻软件建议而非盲目遵循的做法,成功促使部分指控被驳回。为降低法律风险,企业应考虑保留自主定价决策权,而非自动采纳软件建议。这可能需要制定政策或开展培训,赋予员工在特定情况下偏离软件建议的权限。 至少应确保"人为干预"机制持续监控软件运行,防止其产生非预期效果。关键在于对定价保留一定程度的人为控制权,而非完全将定价决策外包给算法——尤其当有理由相信竞争对手可能采取相同策略时。
3. 切勿与竞争对手讨论算法定价软件。许多 指控算法串谋的诉讼都基于"枢纽-辐条"式共谋的概念,即软件供应商被视为共谋的核心"枢纽",其客户(竞争企业)则构成"辐条"。 关键在于,要证明"枢纽-辐条"式共谋,原告不仅需证明枢纽与辐条之间存在协议,还需证明所有竞争性辐条之间也达成协议——法院称之为车轮的"轮缘"。过往案例中,原告曾援引行业会议、网络研讨会及软件供应商主办的会议中竞争对手间的讨论作为协议的间接证据。 为降低此类风险,请避免在上述场合或其他可能被竞争对手知晓的场合讨论您使用算法定价软件的情况——或竞争对手使用该软件的情况。
4. 避免将算法定价描述为"利润最大化",而应着重强调其促进竞争的益处。部分 诉讼曾援引软件供应商和用户声称算法定价有助于抬高价格、增加利润的言论。 某些法院将此类言论视为串谋的"诱因",认为用户通过采用该软件即默认参与了指控中的共谋行为。 为规避此类风险,应避免在营销材料、董事会演示或投资者报告中作出任何暗示定价软件被用于抬高价格的表述。相反,应着重强调软件的促进竞争效益,例如帮助企业提供低于竞争对手的价格,或促进供需匹配。预先记录这些效益可为后续法律争议提供有力辩护依据。
5. 使用算法定价软件前应咨询反垄断律师。 围绕算法定价的反垄断 法律仍在不断演变,今日看似低风险的行为未来可能构成可诉行为。随着持续的诉讼案件、上诉程序以及城市、州和联邦各级的立法努力,法律环境正快速变化。 为规避潜在风险,使用或考虑采用算法定价软件的企业应咨询反垄断律师。富乐律师事务所反垄断与竞争团队在该领域经验丰富,既可为企业提供专业建议,亦能协助应对算法串谋指控。若您对算法定价相关的反垄断风险存有疑问,欢迎联系本文作者或您的富乐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