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美国最高法院开启新一届任期,多起涉及雇佣关系的请愿书正等待法院审理。其中"Flower Foods诉Brock案"延续了法院2024年的裁决,对雇佣"运输工人"的企业具有重要影响。
2024年,美国最高法院审理了Bissonnette诉LePage Bakeries Park Street案[1]。该案中,美国第二大包装烘焙食品生产商Flower Foods公司的分销商以违反州和联邦工资法为由,对该公司提起拟议集体诉讼。 Flower Foods公司依据《联邦仲裁法》(FAA)申请强制仲裁,主张其与分销商签订的合同要求分销商必须单独仲裁其索赔。虽然《联邦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通常具有可执行性,但该法第1条也包含一项豁免条款,适用于"海员、铁路雇员或任何其他从事外国或州际贸易的工种的雇佣合同"。 最高法院需裁决的核心问题在于:是否仅有为运输行业公司工作的"运输工人"方能适用该豁免条款。
最高法院以一致意见裁定,不存在"此类要求"。[2]法院认为,《联邦航空法》第1条的措辞侧重于"工作履行"而非"雇主的行业"。[3]换言之,关键在于雇员为雇主从事何种具体工作,而非雇主整体经营性质。因此,运输业工作者无需受雇于航空公司或铁路企业即可适用豁免条款。同上,第256页。只要雇员在"跨境货物自由流通中发挥直接且必要的作用"即可满足要求。
最高法院指出,其并未就分销商是否属于运输工人或"从事外国及州际贸易"发表任何意见。但在另一起涉及Flower Foods公司的拟议集体诉讼——Brock诉Flower Foods公司案[4]中,美国第十巡回上诉法院维持了地区法院驳回强制仲裁动议的裁决,并就州际贸易问题作出裁决。 该案中,Flower Foods公司承认Bissonnette案已驳回 其关于原告不属于"运输工人"的主张——因原告未在运输行业工作。但该公司仍辩称原告未从事州际贸易,理由是其从未为业务需要跨州运送货物。 第十巡回法院持反对意见,认为尽管原告未跨州界运送货物,但其路线构成跨州运输的"最后一程",故仍属于跨州商业活动范畴。[5]
花旗食品公司再次向最高法院提出请愿,此次旨在裁定:从事州际贸易货物本地配送的工人,是否符合《联邦航空法》第1条关于运输工人的豁免条款所指的运输工人身份。目前尚不明确最高法院是否会受理此案,若受理,其最终是否会支持第十巡回法院的立场,采纳更广泛的州际贸易定义。
但若最高法院受理此案并维持第十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将意味着《联邦仲裁法》第1条豁免范围的进一步扩大。雇佣运输或配送人员的雇主应密切关注本案进展,并评估其对仲裁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
[1]601 U.S. 246 (2024)
[2] 同上,第252页。
[3] 同上,第253页。
[4]121 F.4th 753, 757 (第十巡回上诉法院 2024年)。
[5] 同上,第7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