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墨西哥将提高其普通进口关税税率(即最惠国税率)。此次调升幅度介于5%至50%之间,将影响1463个八位数关税税目,涵盖数千种源自墨西哥未签订自由贸易协定(FTA)国家的商品。 该措施于2025年12月29日刊登在《联邦官方公报》上, 未设定公告增税措施的截止日期,同时暗示经济部可能启动降税程序以确保在竞争条件下维持投入品供应(若决定采取此方案,经济部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该措施涵盖的十七个工业部门中,占比最大的部分(覆盖范围超过80%)包括:纺织品(约占28%,覆盖418个税目);服装(约占21%,覆盖308个税目); 钢铁(约占18%,覆盖268个税目);塑料制品(约占5%,覆盖79个税目);汽车零部件(约占5%,覆盖74个税目); 纸张和纸板(约占3%,覆盖50个税目);鞋类(约占3%,覆盖49个税目);以及铝制品(约占2%,覆盖38个税目)。
由于许多重要贸易伙伴(如中国、韩国、印度、马来西亚、泰国等)与墨西哥未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关税上调可能对众多进口商向墨西哥进口商品的成本产生重大影响。
maquiladoras(即IMMEX公司)是否会受到此项措施的影响?
尽管普遍认为墨西哥的马基拉/IMMEX公司可享受对投入品进口关税的全面豁免,但成品的目的地国家至关重要。
根据《美墨加协定》"两者取较低者"规则(第2.5条),关税减免或退还金额不得超过下列两项中的较低者:(i) 进口至墨西哥的非协定区投入品应缴关税,或(ii) 成品进口至《美墨加协定》目的地国时应缴关税。
根据该规则,墨西哥加工厂获得的临时关税豁免可能最终需要缴纳——或无需缴纳——具体取决于美国或加拿大对成品征收的关税或海关税,这取决于投入品与成品关税税号的组合情况。
例如,若某汽车零部件的非自贸协定来源投入品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墨西哥需缴纳25%的最惠国进口关税, 而成品汽车零部件(A)因不符合《美墨加协定》标准,进口美国时需缴纳10%关税,则加工厂最终需在墨西哥补缴剩余15%关税——因其仅能豁免两项进口关税中较低者(本例为美国10%);但若(B)该汽车零部件因符合USMCA原产地规则而在美国免征关税,则加工厂需在墨西哥对非自贸区投入品全额缴纳25%关税——此时"两者中较低者"等于零。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符合特定行业(PROSEC)或第八规则计划资格的企业(无论是否为IMMEX企业),其关税增幅(5%至50%)可予以减免。根据这些计划,特定投入品若用于在汽车(整车及零部件)、钢铁、电子等特定经济"行业"内生产限量商品,可获准以较低进口关税进口。
您是否了解关税上调措施及《美墨加协定》"两者取较低值"规则可能对贵公司的IMMEX运营或供应商运营产生的影响?若您对墨西哥关税上调可能对贵公司供应链造成的影响存有疑问,或希望确认贵公司已采取措施应对此类情况,请联系本文作者或贵公司福里律师事务所的承接律师。
谨此感谢法律助理Maite Aranzabal对本文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