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9日,货币监理署(OCC)发布解释性函件1188号(IL 1188),确认国家银行作为银行业务的一部分,可从事无风险本金加密资产交易。
背景介绍
IL 1188规定,“无风险主交易”是指“中介机构从一方交易对手购买资产后立即转售给另一方交易对手(该资产的最终购买者)”的交易,且“中介机构从初始交易对手处购买资产的条件,取决于第二交易对手向中介机构购买相同资产的对冲订单”。 作为中介机构的国家银行通常不会持有与无风险本金交易相关的任何资产,而是以经纪人作为代理人的"法律和经济等价物"身份开展业务。
加密资产证券中的无风险本金交易
根据《美国法典》第12编第24条第7款,国家银行被授予"开展银行业务所需的一切附带权力",包括"无追索权"的证券交易。 IL 1188条款规定,当国家银行进行无风险自营交易时,其不承担"客户损失风险或作为证券价值担保人/背书人的任何责任",因此符合§24(第七)条定义的"无追索权"交易性质。 此外,货币监理署主张,证券及/或加密资产可能具备的新颖特征,并不改变《美国法典》第12编第24条第7款项下的风险分析或许可范围。
非证券类加密资产的无风险本金交易
除《美国法典》第12编第24条(第七款)所列权力外,货币监理署(OCC)已颁布法规进一步界定"银行业务"范畴,并列举了该范畴下非穷尽性活动清单。 根据《联邦法规汇编》第12编第7.1000(c)(1)条,OCC在判定某项活动是否属于银行业务时,将综合考量以下因素:
- 该活动是否与公认的银行业务具有功能等效性,或是否为其逻辑延伸;
- 该活动是否通过惠及客户或促进业务发展来增强银行实力;
- 该活动是否涉及与银行已承担风险性质相似的风险;以及
- 该活动是否获准由州特许银行开展。
在IL 1188文件中,货币监理署主张前三个因素"强烈支持"认定无风险主权加密资产交易属于银行业务范畴。该机构指出,此类交易既与公认的银行经纪业务具有功能等效性,也是加密资产托管业务的逻辑延伸。 此外,OCC认为提供无风险主交易加密资产服务将惠及银行客户,因为客户可通过受监管的银行进行加密资产交易,而非选择不受监管或监管较弱的渠道。
该活动是否涉及与银行已承担风险性质相似的风险,取决于基础资产和技术是否影响银行在这些交易中承担的风险性质。 货币监理署(OCC)在监管应用中通常采取技术中立立场,尤其涉及业务许可时。基于该立场,OCC在《监管函1188号》中明确指出:无风险本金加密资产交易面临的交易对手风险与结算风险,与其他无风险本金交易并无差异。
货币监理署指出,州立银行长期以来一直从事证券领域的无风险自营交易。鉴于各州针对加密资产活动的监管框架仍在发展中,这一因素不应成为否定国家银行开展无风险加密资产自营交易合法性的依据。
最终要点
IL 1188的发布是对"近期[银行特许经营]申请者所提交事实"的回应。该解释性函件表明,货币监理署(OCC)持续欢迎创新型及加密货币友好型特许经营申请。IL 1188脚注1同时指出,除该函件所述情形外,国家银行可能还存在其他持有加密资产的情形。
在IL 1188之前,货币监理署于2025年11月18日发布了解释性函件1186(IL 1186),该函件同样涉及国家银行开展加密货币活动的许可问题。 具体而言,OCC在IL 1186中确认:作为"银行业务"的一部分,国家银行为促进其他合法活动而支付区块链网络手续费的行为是允许的;同时允许银行以自有资金形式在资产负债表上持有必要数量的加密资产,用于支付其合理可预见的网络手续费需求。
美国货币监理署(OCC)日益关注加密货币友好型监管措施——另见OCC于2025年12月10日发布的关于数字资产企业银行服务中断的新闻稿——这可能表明OCC将对基于加密货币抵押品的贷款持积极态度。然而,《天才法案》的近期通过引发了此类贷款可行性的质疑。 具体而言,《天才法案》禁止稳定币发行方向持币者支付任何利息或收益。参见《美国法典》第119-27号法案第1582条(第119届国会2025年立法),第4(a)(11)款。 尽管《天才法案》保留了银行从事合规活动的权限,但关于利息与收益禁令的解释争议日益加剧。该禁令究竟会被狭义解释为仅适用于稳定币发行方,还是联邦监管机构可能通过颁布法规或实践将禁令扩大至银行、数字资产交易所等其他利益相关方,仍有待观察。
福莱可以提供帮助
富乐律师事务所 区块链与数字资产业务组 及 金融服务监管团队 携手数字金融领域的领先银行、金融科技公司及投资者。我们协助客户驾驭监管、创新与执法的交汇点——设计产品架构、对接监管机构、强化合规体系、应对高风险争议。在数字资产领域,我们通过整合式服务助力客户把握行业机遇,同时为其业务构筑抵御监管与市场风险的防护屏障。我们的金融服务监管业务汇聚了深谙银行准入许可、特许经营及合规事务的资深律师团队,同时精通金融市场基础设施、《银行保密法》/反洗钱法规以及银行与金融科技企业的战略合作领域。
如对上述问题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文作者或您的福里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