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州际取证与证据开示法》(简称UIDDA)规定了州法院层面的州际证据开示程序,该法案已被几乎所有州和辖区采纳。作为最后几个尚未采纳UIDDA的地区之一,得克萨斯州终于结束了这一局面。
2023年6月11日,州长阿博特签署HB 3929法案生效,该法案规定:"2025年9月1日前,德克萨斯州最高法院可将《统一国际数据交易法》(UIDDA)采纳为民事诉讼规则。" 得州最高法院在该截止日期前数日修订了《规则》第201条,新增第201.3条采纳《统一国际数据交易法》,该修正案将于2025年8月31日生效。
自2025年8月31日起,第201.3条规则现已规范当事方在德克萨斯州寻求用于州外诉讼程序的证据开示流程。根据原第201.2条规则,寻求在德克萨斯州执行证据开示的当事方必须先从州外法院获取强制令或传票,再由德克萨斯州法院执行该传票。
根据新规,寻求执行外州传票的一方可将其提交至德克萨斯州相关县的书记官处,由书记官直接签发传票,无需司法介入。
然而,第201.3条确实包含一项与统一法律委员会示范条款的关键差异。得克萨斯州保留了其要求:无论在州内还是州外,任何场所检查都必须获得法院命令授权。
尽管进行了上述修改,新规仍显著现代化了德克萨斯州法院在跨州诉讼中协助证据开示的方式,并使该州与广泛采用的国家标准保持一致。新规通过精简程序步骤并为书记官签发提供明确指引,将简化跨州传票在德克萨斯州的本土化流程。由此预期该规则将降低诉讼成本、减少延误,并推动更高效的跨州诉讼。
福里尔·拉德纳律师事务所在得克萨斯州设有三个办事处,并在该州法院拥有丰富经验,能够为涉及新颁布的《得克萨斯州民事诉讼规则》的跨州证据开示事务提供专业支持。如对《统一国际数据获取法》或第201.3条规则的影响存在任何疑问,敬请联系戴维斯·G·莫斯迈尔三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