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税局近期发布了一份首席法律顾问咨询备忘录(AM 2025-002)(以下简称CCA),就分支机构利润税(BPT)在反向外国混合实体(RFH)及美国与外国签订的所得税协定中的适用问题提供了有益指引。[1]该咨询意见得出结论:基于反向外国混合实体所有者的资质与居住地,可就分支利润税享受条约优惠待遇。这对采用"自带条约"基金架构的投资基金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第884条[2],当非美国公司从事美国贸易或业务时,对其视为汇回的"股息等值金额"(DEA)征收外国企业税(BPT)。[3]该税种旨在模拟美国联邦所得税预扣税——即美国公司向非美国股东支付股息时适用的预扣税率。虽然BPT通常按30%税率征收,但若非美国公司是适用条约国[4]的合格居民,则可通过所得税条约降低或免除其应缴的BPT。
RFH是指在联邦所得税层面不具备财政透明度(即被视为公司实体)但在适用非美国所得税层面具备财政透明度(即作为穿透式实体)的实体。
《公司所得税法》阐明了美国所得税条约如何适用于通过RFH实体实现的收入所产生的边境利润税(BPT)。该实体在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下被视为公司,但在其外国所有者所在司法管辖区被视为穿透实体,其中部分所有者符合适用所得税条约的优惠条件。如前所述,边境利润税通常按30%税率对递延税款资产(DEA)征税。 然而,若纳税人作为"居民"享有条约优惠且符合条约"优惠限制"(LOB)条款要求,适用所得税条约可降低或免除BPT。此外,此类条约还可适用"税务透明"规则(FTE Rule),将通过税务透明实体获得的商业利润视为该实体所有者在条约意义上的所得。[5]
虽然第1.894-1(d)条允许外国人士通过财政透明实体(即第894条条例)获取条约优惠,包括通过房地产控股公司(RFH)实现,但该条例不适用于"固定、可确定、年度或定期"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即根据《国内税收法典》通常属于被动收入的项目。 因此,第894条条例不适用于RFH实现的外国受控收入(ECI)。
历史上,由于缺乏相关指引,始终存在争议:对于不属于第894条条例范围的收入,RFH是否具备申请BPT减免的资格。具体争议点在于:
- 某项条约的FTE规则可能优先于《国内税收法》第884条中"非美国公司"的表述来征收企业预提税,转而审查实际所有者是否为条约居民。
- 该条约的“居民”要求应适用于实体本身或其所有者,以及
- 条约的LOB条款应适用于实体本身,还是适用于其所有者。
这种不确定性影响了是否采用RFH(即条约居民投资者可能因此受益于企业预提税减免的安排)。
在CCA中,某RFH实体的四位所有者中有两位是缔约国(即符合条约的居住地原则规定)的合格居民,该条约将企业所得税率从法定30%的税率降低。这些所有者在美国没有常设机构。 该实体在美国联邦所得税层面被视为公司实体,但在其注册地国家及其所有者居住国均具有税务透明性。 该实体的收入与美国贸易或业务存在实质关联,根据条约规定,被视为归属于美国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该实体完全遵守了美国所有税务申报要求、纳税义务,以及根据条约申请减免其常设机构业务利润税(DEA)适用税率所需的文件要求。相关条约还包含全职员工规则(FTE Rule)。
美国税务局(CCA)最终认定,尽管该实体在联邦所得税层面被视为公司实体,因而成为公司所得税及商业利润税(BPT)的纳税主体,但任何条约规定的BPT税率减免均可按所有者个体分别适用。 该裁定指出,虽然全职员工规则不凌驾于第884条的运作机制之上(因此递延税额的计算方式保持不变),但条约可调整适用于该实体递延税额中可分配给符合条约优惠条件的股东的部分税率。基于条约的税率减免将按比例适用于每位股东,前提是截至年末:
- 该所有者是条约国的居民
- 该所有者根据其居住国法律对其所得份额纳税。
- 该所有者符合条约规定的LOB要求(且该条约包含全职等效规则)。
尽管《税务咨询意见书》不具法律约束力,但其结论为在设立包含RFH实体的投资基金时,条约如何适用于BPT提供了有益的澄清。 例如,当作为RFH实体的信贷基金依赖其投资者的条约来建立"独立代理"以规避美国常设机构并使美国联邦所得税预扣税降至零(通常称为"自带条约"结构)[6]时,美国国税局似乎不会对该基金征收BPT。
作者感谢以下人士提供的意见: David Makso的宝贵意见。
[1]类似于美国国税局的私人信函裁定,税务裁定书(CCA)不可作为先例使用或援引,但可体现美国国税局国家办公室的观点。第6110(k)条。
[2]所有“条款”引用均指经修订的1986年《美国国内税收法典》或其下颁布的财政部规章。
[3]第884条。
[4]例如,《美加所得税协定》将合格加拿大居民企业的边际企业所得税率降至其应税所得额的5%。
[5] 参见《美加所得税协定》。
[6] 参见Taisei诉税务专员案,104 T.C. 535 (1995),获采纳,1996-1 I.R.B.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