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2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发布了一份新指南[1](以下简称“本指南”),对USPTO此前关于计算机生成界面(通常称为图形用户界面“GUI”)及图标的设计专利申请审查的实践指南进行了更新。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例如人工智能应用的日益普及,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认识到图形用户界面(GUI)设计领域也在迅速演变。对这一演变趋势的认识,正推动美国专利商标局及其他相关机构[2]采取措施,使设计师能够有效且高效地保护其计算机界面设计。
我们预计,随着本指南的发布,图形用户界面(GUI)、图标及其他虚拟界面设计将日益普及;同时,鉴于本指南中公布的标准更为灵活,审查过程中的驳回数量也将减少。
以下就该指南提供几点说明,首先列出一些关键要点。
- 指南强调了设计专利的其他保护对象:指南 指出,只要设计披露和权利要求表述正确,投影、全息图以及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图标或界面均可获得设计专利保护。
- 指南取消了描绘显示屏/面板的要求:在涉及计算机生成图像的申请中,申请人不再需要描绘显示屏——此项要求此前是《专利审查指南》(MPEP)1504.01(a)条的规定——只要专利标题和权利要求均能正确指明制造品(例如计算机)。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提醒,外观设计专利不能仅针对瞬时、脱离实体或三维的计算机生成图像提出权利要求;其权利要求仍须针对某制造品的设计。
根据本指南,目前有两种方式可满足此要求:(i) 用虚线表示显示屏或其部分(传统方法);或 (ii) 即使图纸中未绘制显示屏,标题和权利要求也必须准确识别该制造品。
关于选项(ii),只要标题和权利要求中明确指出了制造品(例如计算机、计算机系统、计算机显示面板等),申请人现在可以省略用虚线表示显示屏。该指南要求申请人使用包含“用于”一词的表述,例如:“用于显示面板的图标”、“用于计算机的投影界面”或“用于计算机系统的界面”。
基于上述内容,下文提供了与本指南相关的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的图纸、标题及权利要求的示例。

虽然我们预计计算机界面应用将会增加,但需要注意的是,此类支持仅适用于美国。在海外推进虚拟界面设计时,应谨慎行事。
[1] 参见 https://federalregister.gov/d/2026-04987
[2]印度最近提议对其《外观设计法》进行多项修改,包括提出修正案,明确规定对图形用户界面(GUI)、图标及其他虚拟设计(例如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界面)提供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参见https://www.dpiit.gov.in/static/uploads/2026/01/791a71ebde47d93b67560f7394be2fe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