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A·斯图尔特是富乐律师事务所的商业法律合伙人,主要提供公司与证券事务领域的法律咨询,包括一般商业建议、并购、公司治理、融资、许可及证券合规等业务。 他还就房地产开发、收购、处置、融资及租赁业务提供专业咨询。作为该律所帕罗奥图办公室的管理合伙人,他曾担任福里·拉德纳律师事务所加州商业法律部门主席,并曾领导医疗保健业务咨询与技术业务实践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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