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出台的《数据法案》或许更应被称为《这是我的数据,我自有主张法案》,因为它赋予了使用联网设备的消费者相当广泛的使用权。
虽然这未必能准确描述"所有权"(毕竟对于可随意复制和使用的数据而言,所有权的真正含义本就模糊),但它使消费者能够获取此前仅限产品与服务供应商掌握的数据,并允许消费者将信息迁移至其他供应商。 在物联网/联网设备领域,这种模式尤为引人注目——消费者如今能轻松将使用数据(例如联网咖啡机的使用记录)及偏好信息(如特殊咖啡豆的购买频率)迁移至其他供应商的产品与服务中。 这不仅消除了以往供应商转换的障碍(即所谓的客户"粘性"),还可能使消费者能够将关于其使用联网产品和服务的数据变现。
这项新法律在欧洲各地将产生怎样的影响,以及美国是否会出台类似法律,这都值得关注。
为使欧盟在数据驱动型社会中占据领先地位,欧盟理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平获取和使用数据的统一规则的新法规(《数据法案》)。 该法案要求制造商和服务提供商必须允许用户(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访问并重复利用其产品或服务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从咖啡机到风力涡轮机皆涵盖在内。同时允许用户将数据共享给第三方:例如未来车主可选择将特定车辆数据分享给维修技师或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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