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的新收费方案有一个共同点:鼓励申请人加快审查进度,避免通过拖延策略延长专利申请周期。例如:
- 第二次和第三次继续审查请求(RCE)的费用将增加25%-80%。这些请求旨在维持对已被驳回的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
- 优先权日起算超过5年提交延续申请需缴纳2,200美元附加费;优先权日起算超过8年提交申请需缴纳3,500美元附加费。
- 使用最终审议后程序(AFCP)需支付500美元费用,该程序允许在最终驳回后与审查员进行面谈。
- 索赔金额超过20的费用增加100%
- 大型信息披露声明(IDS)费用:>50条参考文献:200美元>100条参考文献:500美元>200条参考文献:800美元
- 针对专利授权后提出异议的当事人间复审和授权后复审程序,收取25%的费用。
美国专利商标局明确表明了其希望遏制的行为:通过多次延续申请导致审查周期过长。增加提交参考资料的费用规定颇具深意。审查员是否会获得更多时间来审阅大量参考资料?费用上涨能否阻止申请人提交任何"对可专利性具有实质影响"的参考资料?恐怕未必。
这些费用上涨意味着申请人应更加谨慎地选择律师,确保其具备充分经验来应对专利局的复杂流程。
若申请人于最早主张的优先权日或权益日起五年后提交延续申请,将被处以2,200美元的附加费。若延续申请在最早权益日起八年后提交,该费用将增至3,500美元。此类费用制度旨在明确阻止申请人于原始优先权日后长期提交延续申请,从而促使他们更专注且及时地推进专利审查程序。
查看引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