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2日,特朗普总统签署了本届政府第二份涉及药品定价的行政命令。特朗普总统首份药品定价行政命令侧重于通过延续并调整《2022年通胀削减法案》启动的谈判机制,以及指令行政机构启动降价措施来降低处方药成本;而本次行政命令则聚焦于全球比较定价机制。
该行政命令指出,尽管美国公民仅占全球人口的5%,却承担了全球制药利润的75%左右,这导致美国人为全球人口的药物研发提供了绝大部分资金支持。 该行政令指出,这种差异根源于全球性的价格歧视"机制"——相较于其他类似国家,美国民众支付的药品价格高达三倍以上。据称,此类做法源于制药公司竭力阻挠公共及私人支付方为美国患者争取更优惠药价的能力。 该行政令最终认定,现行机制使外国医疗体系以美国人的"慷慨"为代价"免费搭车"。为扭转此局面,行政令要求作为最大药品消费群体的美国民众享受"最惠国待遇"药价。换言之,根据行政令,美国民众将获得与同等条件下享受最优药价国家相当的药品定价。
为解决这一差异,该行政命令提出多项指令,包括以下内容:
- 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应推动药品公司以最惠国待遇价格销售产品的直接面向消费者(而非基于保险)采购计划。
- 美国贸易代表和商务部长应确保外国不采取任何不合理歧视性的药品定价做法或政策。
- 在行政命令颁布后30天内,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小罗伯特·F·肯尼迪须联合联邦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依据最惠国定价原则为药品制定"目标价格"。
- 若制药公司未能自愿将其价格降至最惠国目标价并取得"显著进展",政府将启动规则制定程序以强制执行最惠国价格。
这些旨在鼓励制药公司向美国消费者提供最惠国待遇定价的规则制定程序包括:
- 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认证,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A)第804(j)条从其他国家进口处方药,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造成额外风险,并为从其他类似国家进口低成本处方药替代品提供了明确途径。
- 商务部长正致力于打击制药企业持续实施的反竞争行为。
- 商务部长关于管制出口用于生产毒品的毒品或前体物质的行动。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撤销对那些被不当营销或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安全的药品的批准。
- 所有机构负责人采取行动,以应对"全球搭便车现象及针对美国患者的价格歧视"。
这并非特朗普政府首次就药品定价问题与其他类似国家进行比较。2020年末,特朗普政府曾提出一项行政命令,要求联邦医疗保险B部分药品价格与最惠国待遇定价保持一致。该行政命令在法庭上遭遇重大挑战,最终被拜登政府撤销。
尽管这项行政令引发了广泛关注,但仍有若干问题悬而未决,包括如何确定目标价格,以及制药公司自愿实现"重大进展"的允许时限。制药行业游说团体美国制药研究与制造商协会(PhRMA)几乎立即对此作出回应,称其为"对美国患者不利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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