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9日,美国司法部(DOJ)宣布启动《民权欺诈倡议》,计划运用《虚假索赔法》(FCA)对以下行为展开调查并提起诉讼:那些"在明知故犯实施种族歧视性偏好、指令、政策、项目及活动(包括通过多元化、公平与包容计划)的同时,仍宣称遵守民权法律"的机构。
企业——特别是国防、教育、医疗、制造业等与联邦政府签订合同或接受联邦财政援助(即拨款或合作协议)的行业——应联系律师评估其在新举措下的风险。
司法部民权欺诈专项行动
司法部在其备忘录(可在此处查阅)中宣布启动一项新的民权欺诈计划,该计划将运用《反欺诈法》对违反民权法的联邦资金受助方展开调查并提起诉讼。该民权欺诈计划可能大幅增加那些实施DEI政策或其他内部计划的组织面临的风险——司法部可能认为这些政策与联邦民权法存在冲突。
此次执法行动将由民事欺诈科(传统上负责《虚假索赔法》执法)与民权司共同主导。此外,全美93个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将各自指定一名助理联邦检察官,推进这些基于民权的《虚假索赔法》执法工作。 民事欺诈科与民权司还将协同刑事司、关键联邦机构(包括教育部、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住房与城市发展部及劳工部)、各州总检察长及地方执法部门,共同推动联邦资金受领方落实民权合规要求。
司法部备忘录"强烈鼓励"举报人(或"诉讼人")在此领域提起诉讼。此类诉讼依据《虚假索赔法》的举报人条款提起,允许私人代表政府提起《虚假索赔法》诉讼,并可能分享追回的款项。 此项声明可能促使举报人及其律师对企业内部外部的多元化、公平与包容政策及项目、网站表述以及政府认证进行审查,以发现潜在违规行为。
哪些人面临风险?
接受联邦资金的实体——包括私营和公共企业、大学、医院、承包商及非营利组织——在申请政府资金时若被认定存在违反民权法律的行为,可能面临审查。相关法律包括但不限于《1964年民权法案》第四章、第六章及第九章。
司法部备忘录列举了若干行为范例,据其主张这些行为可能构成《虚假索赔法》责任,包括:
- 煽动反犹主义或拒绝保护学生免受反犹主义侵害;
- 允许个人使用与生理性别不符的卫生间;
- 要求女性在体育运动中与男性竞争;以及
- 实施将福利或负担分配给特定种族、族裔或国籍的DEI政策。
司法部备忘录还指出,部分企业和教育机构仅做出"表面文章",以掩盖其持续奉行多元、公平与包容(DEI)政策及倾向的事实。此类表面文章不足以减轻其因违法行为所承担的责任。
风险是什么?
反垄断诉讼——即使毫无根据的诉讼——也需要耗费大量资金和时间进行辩护。潜在后果包括:
- 高昂的法律费用
- 业务中断与声誉损害
- 内部调查与审计
- 若责任成立,每项索赔将面临14,308美元至28,618美元不等的三重赔偿及罚金
FCA调查的启动本身就可能使宝贵的时间和资源从业务运营中转移,许多公司选择和解此类案件,而非等待法庭审理。
司法部的备忘录并非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虽然它规定了执法优先事项并为这些优先事项分配资源,但并未改变法律本身的内容。当然,并非所有促进多样性、公平性或包容性的计划都违反联邦民权法,同样,并非所有符合联邦民权法的合规认证都构成《反欺诈法》的违规行为。
根据《反欺诈法》,要认定某实体因虚假证明其遵守民权法律而承担责任,司法部仍需证明该实体不仅未遵守联邦反歧视法律,还需证明该实体在作出虚假证明时明知其未遵守联邦反歧视法律,或对此采取鲁莽漠视或蓄意无视的态度。
企业当下应采取的行动
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企业应采取主动措施,审查并重新评估现有的多样性、公平与包容(DEI)政策及实践,确保其不违反联邦反歧视法律:
- 审查政府合同认证及合规性声明。
- 审核内部多元化、公平与包容(DEI)计划、培训材料以及招聘或录取政策。
- 仔细审查外部和内部网站及通讯内容,杜绝任何可能被解读为基于种族或性别偏好的表述。具体指导请参阅福莱律师事务所此前发表的相关文章。
这些预防措施对于任何接受联邦资金的实体都至关重要。
若您成为目标:请先咨询律师
若贵公司面临举报或内部关切、政府调查或民事调查要求,切勿在咨询经验丰富的《反欺诈法》律师前与政府部门接触。与司法部的早期互动必须谨慎处理,以维护特权并避免无意中的承认。
结论
司法部推出的《民权欺诈倡议》标志着联邦执法重点的重大转变——该举措将民权保护与采购合规性整合到《虚假索赔法》这一强力工具之下。企业必须立即行动,重新评估风险、更新政策,并为面临更严格审查做好准备。
本所政府执法辩护与调查团队及劳动与雇佣团队正密切关注该领域的最新动态,可协助开展合规审查、政策评估及辩护策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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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对反DEI执法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文作者或您的富乐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