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5日,美国最高法院在 艾姆斯诉俄亥俄州青少年服务部案 一案中一致裁定:根据《民权法案》第七章提起就业歧视诉讼的原告,无论其属于多数群体还是少数群体,均享有同等的法律标准。
最高法院推翻了第六巡回法院的一项裁决,该裁决要求多数群体当事人(如白人、男性或异性恋者)必须满足所谓的"背景情况"测试,从而对其施加了更高的举证责任。根据该测试,此类当事人必须证明其雇主属于"对多数群体实施歧视的特殊雇主"。最高法院认定这一强化要求既与《民权法案第七章》的条文规定相悖,也违背了该法案的立法宗旨。
该案源于异性恋女性玛琳·艾姆斯提起的诉讼,她指控自己因性取向遭受歧视。艾姆斯声称,2019年公司晋升时,她被一名女同性恋者取代,随后遭到降职,其原有职位则由一名男同性恋者接任。
第六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了她的诉求,认为艾姆斯未能证明存在表明雇主歧视多数群体成员的"背景情况"。最高法院驳回了该理由,强调《民权法案第七章》的差异待遇条款保护个人免受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国籍的歧视——无论原告属于多数群体还是少数群体。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民权法案》第七章中关于差异待遇的指控,其举证责任是否取决于原告属于多数群体或少数群体。法院认定,来自多数群体的歧视指控原告无需承担额外举证责任。 主笔法官凯坦吉·布朗·杰克逊在判决书中阐明,《第七章》关注的是原告的个体特征,而非其群体身份。法院未就艾姆斯是否实际遭受歧视作出裁决,而是将案件发回重审,要求依据正确的法律标准进行后续审理。
根据最高法院的长期判例,歧视主张需通过三步分析框架进行审查。第一步——即埃姆斯案争议焦点——要求原告提供证据以支持其雇主存在歧视意图的推论。 法院明确指出该标准并不严苛,"原告仅需提供证据证明'其申请了符合资格的空缺职位,却在引发非法歧视推论的情形下遭到拒绝'即可满足要求"。背景情况测试增加了额外的证据门槛,法院最终认定其"违背了《民权法案第七章》的基本原则"。
最高法院的裁决旨在明确法律适用标准并实现统一,重申《民权法案》第七章的保护条款对所有个人具有同等效力。
这一裁决出台之际,正值美国国内围绕职场多元化、公平与包容(DEI)计划的讨论日益激烈。尽管法院的裁决并未直接涉及DEI计划,但它可能影响未来此类倡议面临质疑的方式。
作者谨此感谢西德尼·约翰逊(Sidney Johnson)——华盛顿与李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候选人,同时担任富乐律师事务所杰克逊维尔办公室暑期实习律师——为本文所作的宝贵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