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4日,特朗普总统签署了H.R. 1法案——即《一项宏大而美好的法案法案》(OBBBA)。 该法案将2017年《减税与就业法案》中部分将于2025年到期的条款延长并永久化,同时新增多项税收措施。以下是《OBBBA法案》部分修订内容的简要概述。[1]
个人
1. 《减税与就业法案》税率档次调整
《减税与就业法案》永久性延长了《减税与就业法案》实施的税率档位,既巩固了较低的税率(最高边际税率为37%),也巩固了适用于这些税率的扩大税率档位,同时税率档位的通胀调整将继续适用。
2. 州与地方税(SALT)扣除限制
随着10,000美元扣除上限将于2025年12月31日后开始的课税年度到期,《俄亥俄州银行与商业法案》(OBBBA)永久延长了该扣除上限。但2025至2029课税年度期间,上限将提高至40,000美元(每年递增1%)。 对于调整后总收入(AGI)超过50万美元的个人纳税人,扩大的扣除上限将按其AGI超出50万美元部分的30%比例递减,直至降至1万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OBBBA并未改变各州采用的规避方案,例如由穿透型企业(如合伙企业或S型公司)代其所有者缴纳实体层面的税款。加利福尼亚州、纽约州和威斯康星州等州采用的这些规避方案,允许所有者将州税作为业务支出扣除,从而绕过州和地方税扣除上限。
3. 抵押贷款利息扣除
《美国住房贷款银行法案》永久性将购房贷款利息抵扣上限设定为75万美元本金,阻止该限额在2026年按《减税与就业法案》规定恢复至100万美元。此规定适用于主住宅和第二住宅贷款的利息抵扣。
4. 其他扣除限制
《减税与就业法案》永久性维持了提高后的标准扣除额,2025年个人申报者标准扣除额为15,750美元,联合申报者为31,500美元。这些数额将根据通货膨胀率逐年调整。
OBBBA永久性延长了杂项逐项扣除的禁止规定。
《OBBBA法案》对慈善扣除引入新要求,规定纳税人申请慈善捐赠扣除时,其扣除额必须超过应税总收入的0.5%门槛。该法案同时保留了《减税与就业法案》中对公共慈善机构现金捐赠60%应税总收入的扣除上限。
5. 小费和加班费不征税
《2023年减税法案》规定,符合条件的的小费可享受最高25,000美元的扣除额。符合条件的小费仅适用于在2024年12月31日前已存在小费收入习惯的职业所获得的小费。 该扣除额将逐步递减:单身纳税人年收入超过150,000美元时开始递减,年收入超过400,000美元时完全取消。无论纳税人是否采用逐项扣除方式,均可享受此项扣除。
对于符合条件的加班补偿,最高可享受12,500美元的同类扣除,小费部分同样适用递减规则。该扣除仅适用于符合1938年《公平劳动标准法》第7条定义的加班补偿(通常指强制性加班费项目)。无论纳税人是否采用逐项扣除方式,均可享受此项扣除。
商业实体
1.合格小型企业股票
《小企业股票税收优惠法案》大幅扩大了对合格小企业股票投资的税收优惠。此前要求持有五年才能享受优惠,该法案规定持有三年可享受50%的优惠,持有四年可享受75%的优惠。 该法案还将纳税人免税额度上调至1500万美元(随通胀指数调整)或纳税人持股"成本基础"的10倍(取较高值)。最后,总资产测试限额从5000万美元提高至7500万美元(同样随通胀指数调整)。上述优惠政策仅适用于2025年7月5日及之后发行的股票。
2. 合格商业收入扣除
根据第199A条规定的"合格商业收入"扣除项,允许对某些独资企业、合伙企业、S型公司、信托及遗产的净收入进行最高20%的扣除,该条款经《奥巴马医改法案》修正案(OBBBA)永久化。根据《税改法案》(TJCA),该条款原定于2025年后失效。 《税改法案》同时:(i) 将个人纳税人应税收入限额的渐进起征点从5万美元提高至7.5万美元,联合申报纳税人从10万美元提高至15万美元; (ii) 规定纳税人若在课税年度内所有符合条件的经营活动产生的合格营业收入总和至少达1,000美元,可享受经通胀调整后的400美元最低扣除额。
3. 研究与开发费用
《海外企业税制改革法案》取消了《减税与就业法案》中关于国内研发支出须在五年内摊销的规定。自2024年12月31日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起,企业可在发生当年度全额扣除符合条件的国内研发支出。
对于小型企业——即过去三年平均年总收入不超过3100万美元的企业——此项变更将追溯适用于2021年12月31日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这些企业可修正其2022至2024年度的纳税申报表,对先前摊销的研发成本申请即时扣除,从而可能获得退税。
年均总收入超过3100万美元的大型企业,可在2022至2024年间加速扣除剩余未摊销的国内研发成本。自2025年起,这些企业可自主选择在1至2年内扣除此类成本,而非遵循原定的五年摊销计划。
4. 加速折旧政策永久化
根据《俄亥俄州商业与建筑法案》,2025年1月19日之后购置并投入使用的合格资产可享受百分百加速折旧优惠,该政策现已永久化。此项调整取消了《减税与就业法案》原定逐步缩减的计划。
5. 员工留任抵免额
《俄亥俄州商业复苏与建设法案》(OBBBA)追溯性延长了美国国税局(IRS)对《CARES法案》下2020年及2021年前两季度员工保留税额抵免(ERC)申报进行审查和审计的时效期限——该时效在OBBBA出台前已基本届满。 新时效期限延长至六年,起算点为下列日期中最晚者:(i)原始工资税申报表提交日期;(ii)根据第6501(b)(2)条视为提交工资税申报表的日期;或(iii)提交与ERC相关的抵免或退税申请的日期。 此项延长可能使国税局对某些ERC申请的审计延迟至2030年,为其核查合规性及追回不当抵免提供更多时间。 例如,若企业于2021年4月15日提交2020年度工资税申报表,或在2023年申请ERC退税,则可能面临至少持续至2029年的国税局审查。此外,《就业保障和商业援助法案》修订第6676条,对错误的ERC退税款征收20%的罚金。
能源/税收抵免
针对太阳能和风能项目,OBBBA修订了投资税收抵免(ITC)和生产税收抵免政策,大幅加速了此类项目的退坡进程。该法案还对可再生能源及能源转型税收抵免作出多项调整,包括:修改ITC的国产制造产品门槛、修订第45X条制造业生产税收抵免条款,并将燃料电池纳入ITC适用资产范围。
基金设立
1. 投资基金效应
就投资基金而言,更值得注意的或许是那些保持不变的条款。《2022年税收法案》并未改变现行对附带权益、管理费豁免、长期资本利得以及投资基金及其发起人享有的穿透式实体税收抵免的优惠政策。此外,该法案还扩展了多项可能惠及整个投资基金行业的税收条款。
机会区计划已无限期延长。该计划的变更包括:实施滚动式十年普查区划定、新增区域划定标准、调整投资者递延期限及计税基础计算方式、新增30年投资期限规则,以及强化报告要求。
国际
1. 不征收复仇税
OBBBA未包含先前提议的第899条,该条款旨在对实施某些"不公平"外国税的国家进行报复。
2. 股票所有权的向下归属限制
《减税与就业法案》废除了第958(b)(4)条,该条款曾禁止将外国人士持有的股票"向下归属"至美国人士名下。该法案废除该条款旨在应对某些税务筹划策略,但实际影响范围远超预期。 根据《海外商业与银行法案修正案》,自2025年12月31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起,第958(b)(4)条将恢复效力。该条款原则上禁止在判定受控外国公司(CFC)及美国股东身份时进行下行归属,但适用新修订的第951B条的情况除外。 重新启用第958(b)(4)条可避免在非滥用情形下意外形成受控外国公司,并消除《减税与就业法案》废除该条款时从未意图规制的非必要申报要求。
3. 新增第951B条
《海外商业银行法案》增设第951B条,将受控外国公司(CFC)的收入纳入规则适用范围扩展至"外国控制的CFC"的"外国控制的美国股东"。第951B条允许在涉及外国控制的美国股东的特定情况下,从外国人士向美国人士进行向下归属。该规则适用于2025年12月31日之后开始的外国公司纳税年度。
4. 关联受控外国公司(CFC)的穿透规则
《海外商业公司法案修正案》(OBBBA)将第954(c)(6)条规定的关联受控外国公司(CFC)"穿透规则"永久化。该穿透规则规定,当满足特定条件时,在计算F部分收入时,可豁免受控外国公司向关联受控外国公司支付的股息、利息、租金及特许权使用费。
5. 涉及全球无形低税收入(GILTI,现称“NCTI”)和外国无形低税收入(FDII,现称“FDDEI”)规则的修订
《海外商业税法修正案》将"全球无形低税收入"(GILTI)修改并更名为"受控外国公司核定净收入"(NCTI),将"境外来源无形收入"(FDII)修改并更名为"境外来源可抵扣收入"(FDDEI)。 该法案减少了某些扣除项,取消了合格商业资产投资(QBAI)的净推定有形回报减免,并提高了NCTI计入项的允许外国税额抵免额度。 由此,14%及以上的外国税负通常可抵消NCTI的美国税负。同理,该法案在计算FDDEI时缩减特定扣除项并废除QBAI,实质上对符合条件的FDDEI适用14%税率。GILTI与FDII修正条款适用于2025年12月31日后开始的课税年度。
6. 特定美国股东的F部分及全球无形低税收入(现称净无形低税收入)收入计入规定
根据现行法律,仅当外国公司被认定为受控外国公司(CFC)的纳税年度最后一日持有其股票的美国股东,才需将该公司的F部分收入及全球无形有形技术收入(GILTI,现称NCTI)中的测试收入计入总收入。 自2025年12月31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起,《海外商业银行和银行法》规定:若外国公司在其纳税年度内任何时点被认定为受控外国公司,则该纳税年度内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每位美国股东,均须将其在受控外国公司年度内按比例分摊的该企业F部分收入计入总收入。
7. 税基侵蚀最低税(BEAT)税率调整
根据现行法律,对于2025年12月31日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BEAT税率原定上调至12.5%。《俄亥俄州商业税法案修正案》将BEAT税率永久性设定为10.5%,并保留对纳税人有利的条款——允许在2025年12月31日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中抵扣所有可抵扣税额。
免税组织
根据《俄亥俄州商业与银行法案》,免税组织将面临重大变革,其中包括将私立高校的捐赠基金税从统一的1.4%消费税率改为分级税率体系——该体系采用基于学校学生人数及捐赠基金规模的计算公式。 该法案还将特定免税组织支付的薪酬消费税征税范围,从薪酬最高的五名雇员扩大至所有薪酬超过100万美元的雇员。慈善扣除规则的若干调整也将影响进行慈善捐赠的个人和企业。
遗产规划
自2026年1月1日起,联邦赠与税、遗产税及跨代转移税的免税额将永久性提高至每人1500万美元。该免税额将按年度通胀率进行调整。此前《减税与就业法案》已将免税额从每人500万美元提高至1000万美元,并实施年度通胀调整,但该法案规定的免税额上调将于2025年底到期。 2025年剩余时间内,免税额将维持在1399万美元。
2.特朗普账户
特朗普账户是一种新型个人退休账户,专为父母持有社会保障号码的未成年美国公民设立。 受益人年满18岁前,每年可向其特朗普账户存入最高5,000美元。雇主可为员工或其受抚养人向特朗普账户存入最高2,500美元,此类存款将不计入员工总收入。 此外,2025至2028年间出生的每位美国公民,其特朗普账户将获得美国财政部一次性注入1,000美元,该笔资金不计入当年5,000美元的年度存款限额。受益人年满18岁前不得提取账户资金。
其他变更
《俄亥俄州商业行为法案》永久性设立了一项安全港条款,允许高免赔额健康计划成员在免赔额前使用远程医疗服务,同时不影响其向健康储蓄账户(HSA)供款的资格。该法案还新增了一项针对符合特定要求的直接初级保健安排的免赔额前HSA安全港条款,并提高了抚养人护理援助计划的供款限额。
2. 汇款转移消费税
俄亥俄州银行与银行家协会(OBBBA)新设立了一项汇款转账税,由汇款人按1%税率缴纳。根据《电子资金转账法》第919(g)条规定,汇款转账指美国境内个人向外国个人或公司发送的超过15美元的电子转账。 该税仅适用于汇款人以现金、汇票、银行本票或其他类似支付工具完成的转账,且豁免通过指定金融机构账户、美国境内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完成的支付。
[1]除非另有说明,所有章节引用均指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