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9日,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发布了其拟议的 监管文本 ,用于实施参议院法案(SB)261和253的初始法规。SB 261要求受监管实体每两年发布一次气候相关财务风险报告,而SB 253则要求报告实体披露范围1、2和3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尽管拟议法规对适用范围提供了补充说明并作出限制,同时明确了合规费用相关信息,但对于依据这些法律必须编制提交的报告中应包含的信息实质内容,却未提供多少指导。
主要收获
- 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拟将"在加州开展业务"定义为: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实体:(1) 在加州注册成立或具有商业注册地址;(2) 在加州的销售额超过经通胀调整后的门槛值(2025年约为76万美元)。
- 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提议豁免以下项目适用SB 261和SB 253法案:
- 非营利组织,
- 受各州保险部门监管的实体,
- 政府实体或由政府实体控股的公司,
- 仅在加利福尼亚州开展批发电力交易业务的实体,或
- 在加利福尼亚州唯一业务为支付薪资的实体,包括远程办公员工。
- 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提议将SB 253法案中范围1和范围2温室气体排放的首次报告截止日期定为2026年8月10日。
- 拟议法规定于2025年12月26日正式公布,由此启动为期45天的公众意见征询期,该征询期将于2026年2月9日结束。
- 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将于2026年2月26日就拟议法规举行公开听证会。
- SB 261法案的执行仍处于暂缓状态,需待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当前上诉结果出炉。有关 第九巡回法院裁决 及 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的回应。
拟议监管文本
开展业务。正如预期,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提议将"开展业务"定义为"与《加州税收法典》第23101(a)条所载定义相同"。 然而,正如CARB在2025年11月研讨会上所示,该机构将针对气候披露法规限定"在加州开展业务"的定义,仅涵盖"同时满足《加州税收法典》第23101(b)(1)或23101(b)(2)款任一标准的经营实体"。
因此,若实体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视为在加利福尼亚州"开展业务":(1) 在加州注册成立或具有商业注册地;(2) 在适用报告年度(此处指2025年)的加州销售额超过约76万美元(该数值将按年度通胀率调整)。根据最新指导方针,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不会仅因实体在加州拥有房产或支付工资而要求其进行报告。
豁免实体。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拟对五类实体豁免适用SB 261和SB 253法案:
- 根据《国内税收法典》享有免税待遇的非营利或慈善组织;
- 受加利福尼亚州保险局监管的商业实体,或在其他任何州从事保险业务的实体;
- 联邦、州及地方政府实体,以及由政府实体控股(>50.00%)的公司;
- 在加利福尼亚州境内唯一经营活动为电力批发交易的商业实体;以及
- 在加利福尼亚州唯一业务为员工薪酬或工资支出(包括远程办公员工)的商业实体。
SB 253 初始截止日期。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提议,要求SB 253报告实体须在2026年8月10日或之前,提交其适用前一财政年度的范围1和范围2排放量报告。
为确定"适用前一会计年度",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提议:若报告实体的会计年度截止于2月1日或之前,则适用前一会计年度为当前日历年度结束的会计年度;对于会计年度截止于2月1日之后的报告实体,适用前一会计年度为上一日历年度结束的会计年度,但这些实体可选择基于最近前一会计年度的可用数据进行报告。
其他规定。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还提出了若干定义,并扩展了"覆盖实体"和"报告实体"的法定定义,明确将采用该实体最近两个财政年度中较低的收入额作为判定其是否达到计划覆盖收入门槛的依据。 尽管CARB对"母公司"和"子公司"等术语进行了定义,但这些定义似乎并未将SB 261或SB 253法案的适用范围限定于企业结构中的单一实体。CARB还详细说明了其管理项目费用的计算方法,以及相关费用的支付与征收流程。
即将实施的时间表
- 2025年12月26日:拟议法规正式发布
- 2025年12月26日 – 2026年2月9日:意见征询期
- 2026年1月9日: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就对SB 261号和253号法案的挑战举行口头辩论
- 2026年2月26日:公开听证会
若您对SB 261、SB 253或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拟议的规则制定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文作者或您的福里律师事务所(Foley & Lardner)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