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18日,唐纳德·特朗普总统签署《扩大医用大麻与大麻二酚研究》行政命令,指示司法部长依据联邦法律以最迅速方式完成相关法规制定程序,将大麻重新归类为《1910年联邦管制物质法案》(21 U.S.C. § 801及后续条款)下的第三类管制物质。 该命令要求在现有法律框架及可用资金范围内执行,其影响范围涵盖"主要由两种大麻素——大麻二酚(CBD)和四氢大麻酚(THC)组成的医用大麻"以及"符合规范的全谱CBD产品"。
背景介绍
自1970年起,根据1910年《联邦管制物质法》(21 U.S.C. § 801及后续条款,简称CSA),大麻若其四氢大麻酚(THC)含量(以干重计)超过0.3%,即被列为第一类管制物质。 根据《管制物质法》,第一类药物"目前没有被认可的安全医疗用途"且"具有高度滥用潜力"。 (《美国法典》第21编第812(b)条)。而第三类药物则具有 较低滥用风险,且"在美国境内具有当前公认的医疗用途"。根据《管制物质法》,种植、销售、持有、开具处方及使用大麻均属联邦违法行为,违规者将面临监禁或巨额罚款等处罚。
正如特朗普总统行政令所强调的,第一类受控物质无法通过处方获取,其使用或持有将面临严厉刑事处罚;该分类性质排除了任何公认的医疗用途。然而,第三类受控物质 可凭医师处方获取,并在医疗指导下使用。 正如行政命令所阐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和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等联邦机构已明确支持大麻的医疗用途。 特朗普总统的指令获得2023年FDA审查指南支持,该指南认定大麻医疗用途具有可靠科学依据( ),并与HHS于2023年9月提出的建议相符——建议将大麻重新分类为"滥用潜力低于第一类和第二类药物或其他物质"且"在美国具有当前公认医疗用途"的物质。
此外,或许令人意外的是,该行政命令还解决了近期关于"工业大麻"的争议——根据《受控物质法》的定义,工业大麻并不属于大麻的范畴。该法案明确规定, 大麻的定义不包含工业大麻,而是指四氢大麻酚(THC)含量低于0.3%(以干重计)的大麻及其衍生产品。
2018年《农业改进法案》(俗称《农业法案》)将大麻的生产、销售、运输和持有合法化,由此产生的法律漏洞导致未经监管的致醉大麻产品得以在全国销售。 然而,2025年11月签署的2026财年农业拨款法案修订了联邦对大麻的定义,将重点转向"总四氢大麻酚含量"及类似四氢大麻酚的效应,并实质上自2026年11月起禁止致醉性大麻产品。自 拨款法案生效以来 ,行业利益相关方持续游说立法者对产品实施联邦监管而非全面禁令,但尚未取得成效。 该行政命令回应了相关方的诉求——指示国会开展协作工作,"更新最终大麻衍生大麻素产品的法定定义,使美国民众能够获得适当的全谱CBD产品,同时保持国会限制销售严重危害健康产品的初衷"。若 国会采纳此指令,将削弱2026财年农业拨款法案中对致醉大麻产品实施的全面禁令。
行政命令的效力范围
特朗普总统的行政命令重申了其竞选期间关于重新分类大麻的承诺,但值得注意的是,该命令并未在全国范围内将大麻娱乐用途或医疗用途合法化,也未实际改变大麻的分类。相反,该命令要求司法部长"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完成将大麻重新归类为《受控物质法》第三类物质的相关法规制定程序"。 此外,该令第2(b)条要求总统助理兼立法、政治及公共事务副幕僚长与国会协作,修订最终大麻二酚产品的法定定义,具体内容如上所述。
若大麻被重新分类——此举需由国会修订《受控物质法》来实现——医疗大麻企业可能在联邦纳税申报时获得更广泛的业务费用扣除权,因为《国内税收法》第280E条将不再适用。 此外,持有有效医用大麻处方的患者将获得更便捷的获取途径。根据行政命令的指导方针,重新分类将允许医用大麻(即第三类管制物质可凭处方配发)的医疗用途,同时依据《管制物质法》维持联邦对该物质的刑事管控。 该行政令由此放宽联邦限制,促进大麻效应研究能力,并推动建立支持实证研究的监管框架,以弥合"当前医用大麻与CBD应用现状与医学风险效益认知之间的鸿沟"——包括针对特定人群及病症的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该行政命令并未提及处方医用大麻用量增加可能产生的费用覆盖问题。虽然该命令要求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CMS)管理员"利用真实世界证据制定研究方法和模型,以改善大麻二酚产品的获取渠道", 但未涉及CMS于2025年11月28日提出的拟议规则。该规则明确指出,截至2025年11月28日发布之日,"任何四氢大麻酚含量超过0.3%阈值的大麻产品仍被视为大麻,属于第一类管制物质,因此在联邦法律下属非法范畴,并将受到CMS的禁令约束[.]" 根据特朗普总统行政令规定,只要CMS的拟议规则维持不变,医疗大麻产品将继续不符合Medicare Advantage计划的承保资格,直至国会修订《受控物质法》。
结论
尽管该行政令要求联邦政府迅速将大麻从第一类管制物质降级至第三类,扩大并规范医用大麻与工业大麻提取CBD产品的研究,并与国会合作建立更清晰的CBD监管框架(包括四氢大麻酚含量限制及产品标准),但其实际效果仍取决于联邦法律的修订。 从实际层面看,重新分类可能使医用大麻研究和产品开发更便捷,有望催生FDA批准的治疗方案、为医生提供更统一的处方指导,并为患者提供更安全、标识更完善的产品。针对工业大麻提取的 cannabinoids 和CBD制定更严格但更清晰的规则——例如设定THC上限值并关注CBD:THC比例——既能保障消费者安全,又能维持有益的全谱产品供应渠道。 该行政令标志着联邦政策转向——从否定大麻医疗价值转向正式承认其医疗潜力。其具体影响与实施范围尚不明确,取决于后续执行细节。 行政令即将推行的指令可能产生连锁效应:允许联邦银行受理大麻产业资金、开放美国资本市场准入、实现产品跨州流通——这些目前均被实质禁止。 该政策还可能推动大麻产业走向标准化与规范化,取代当前各州法律参差不齐的混乱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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