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阿特拉斯为投资银行机构、市政当局、发行方及开发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业务涵盖各类公共财政及市政证券交易。
大卫的执业经验涵盖为501(c)(3)机构(包括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高校及博物馆)的公共融资交易担任债券顾问、承销商顾问、披露顾问及借款人顾问。他还曾代理客户参与能源与基础设施项目的公共融资交易,涉及公私合作项目、学生宿舍设施、劳动力住房设施及其他项目融资。 大卫的执业重点涵盖各类市政证券法律问题及一般性贷款事务,尤其专注于市政证券监管委员会(MSRB)规则合规、信息披露合规及风险因素披露领域。
在加入富乐律师事务所之前,大卫曾在一家美国法律100强律所的金融部门工作。
除在原任职机构为客户提供各类公共融资交易支持外,戴维还曾外派至某国际顶级投行,为其全球资本市场、固定收益及公司法律部门提供支持。 通过此次外派经历,大卫积累了为经纪自营商处理市政证券相关内部法律、监管及合规事务的丰富经验,涵盖再营销、商业票据计划、市政顾问规则、G-17及其他市政债券监管委员会(MSRB)法规,并就内部政策与流程提供专业建议。
在进入私人执业领域之前,大卫曾在纽约市经济发展公司合规部门任职,主要负责监督501(c)(3)类收入债券的发行事宜。
所属关系
- 美国债券律师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