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H·比尔是福里尔·拉德纳律师事务所的退休合伙人,曾任该所交易与证券业务部成员。亚瑟的执业领域聚焦于证券的公开发行与私募发行、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管在联邦证券法下的责任义务,以及上市公司治理问题。此外,他还参与并购业务及一般公司法律顾问事务。
亚瑟为企业及其他商业实体提供设立、融资、业务合并及收购等方面的法律咨询。他协助客户遵守《1934年证券交易法》和《1933年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并就公司治理事务提供专业建议。
在加入私人执业之前,亚瑟曾任职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司财务部担任律师。在此期间,他负责审查并就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声明、委托书、定期报告及其他向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提出意见。他起草了"不采取行动函",参与拟议规则制定及其他项目,最终晋升为高级分支机构律师。
亚瑟是美国律师协会成员,并担任该协会商业法分会下属联邦证券监管委员会委员。他撰写了由鲍恩公司出版的《审计委员会指南》,发表过多篇证券法相关文章,并曾在各类机构主办的研讨会上就融资与证券法问题进行过专题讲座。
亚瑟在马丁代尔-哈贝尔律师评级体系中荣获AV®卓越评级™,这是该同行评审评级体系中的最高绩效评级。
亚瑟毕业于波士顿大学法学院(1969年获法学博士学位),并于1963年获得罗格斯大学文学学士学位。他曾是哥伦比亚特区和马里兰州律师协会会员,并获准在美国最高法院及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出庭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