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拉·J·盖奇是富乐律师事务所的退休合伙人。作为该所医疗保健行业团队的副主席,她曾为医疗保健客户提供公司事务及合规问题的法律咨询。其执业重点在于医疗保健法律的交易事务,包括合资企业组建、机构联盟以及医生执业机构的收购与出售。 劳拉擅长分析交易及合同安排是否符合医疗欺诈与滥用法规及医师自我转诊限制条款。她曾为多家客户制定并监督医师招聘计划,同时代理医疗客户处理常规公司事务、合伙企业重组、诊所解散事宜,并负责合同谈判工作。
劳拉的专业活动包括就斯塔克法(Stark Law)及合规事务等各类主题发表演讲。她是美国律师协会和美国医疗律师协会的成员,同时也是威斯康星州律师协会医疗法分会的成员,曾担任该分会理事会成员。她还曾担任威斯康星州律师协会《威斯康星医疗法通讯》的编辑。
她因在医疗保健法领域的卓越表现,经同行评选入选《美国最佳律师®》2009至2013年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