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A·希克森担任诉讼律师逾三十载,在政府执法事务及民事刑事诉讼领域,拥有代表客户出庭应诉及向联邦机构申诉的丰富经验。他曾任职于本所政府执法辩护与调查业务部、知识产权诉讼业务部,并参与反垄断刑事诉讼团队工作。
大卫曾代表客户处理纠纷的各个阶段,包括庭审、上诉和国际仲裁,并在开展内部调查以及在政府执法程序中为客户辩护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他的执业重点主要在于国际诉讼和国际仲裁事务。他曾担任该律所ITC第337条业务组的负责人,并是福里律师事务所国际仲裁团队的成员。
代表性经验
- 代表一家香港科技公司,在国际争议解决中心(ICDR)参与仲裁。
- 代表多家全国性零售商处理有关非处方药营销的消费者集体诉讼。
- 在刑事反垄断案件中,代表公司参与内部调查及司法部诉讼程序。
- 在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调查中代表申诉方,案件编号337-TA-1310,涉及特定互动健身产品(包括固定式健身自行车、跑步机、椭圆机、划船机及其零部件)。
- 在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调查中代表被诉方,案件编号:337-TA-1305,涉及特定电子健身系统、固定自行车及其零部件以及包含上述部件的产品。
- 在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调查中代表申诉方,案件编号:337-TA-1240,案名:《特定UMTS和LTE蜂窝通信模块及包含该模块的产品》。
- 在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调查中代表被诉方,案件编号:337-TA-1213,案由:特定发光二极管产品、灯具及其组件。
- 在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调查中代表投诉人,案件编号:337-TA-1190,案名:特定可穿戴监测设备、系统及其组件。
- 在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调查中代表被诉方,案件编号:337-TA-1140,案名:《特定多级燃油蒸汽罐系统及其活性炭组件》。
- 代表制药公司作为申诉方参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调查,案件编号:337-TA-1013(特定氯化钾粉末产品)。
- 在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调查案件中代表被诉方,案件编号:337-TA-1010,涉及特定半导体器件、半导体器件封装及含有该器件的产品。
- 在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调查案件中代表被诉方,案件编号:337-TA-984,案名:《特定计算或图形系统、其组件及包含该系统的车辆》。
- 代表请愿人就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关于国际贸易委员会第337条款排除令范围的裁决请求进行申诉。
- 代表日本高管应对美国司法部针对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反垄断刑事调查。
- 代表某上市公司高管应对破产受托人提起的违反受托责任诉讼及并行刑事诉讼;处理民事消费者多地区诉讼(MDL)集体诉讼;应对《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违反受托责任集体诉讼;以及应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调查。
- 代表某公司应对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对其涉嫌违反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规定的调查,最终未被提起指控且未受处罚。
- 代表公司向国防贸易管制局(DDTC)就涉嫌违反《国际武器贸易条例》(ITAR)进行自愿披露,最终未被提起指控且未受处罚。
- 代表一家在英国注册、拥有全球子公司的企业,处理其涉及《国际武器贸易条例》(ITAR)的刑事诉讼案件,最终以客户未被提起刑事指控的有利结果结案。
- 在备受瞩目的国际税务案件中代表客户出庭,历经五年诉讼后,美国国税局最终全面承认了客户的主张。
- 代表厄瓜多尔共和国参与根据《加拿大-厄瓜多尔双边投资条约》进行的国际仲裁,在涉及7500万美元的争议中赢得全部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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