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怀着沉重的心情和深切的悲痛,宣布我们的朋友、同事兼管理合伙人斯坦·贾斯潘的离世。斯坦于7月27日星期六突然离世。
斯坦是一位才华横溢的杰出人士,他整个职业生涯都在福里律师事务所工作,为工作注入了非凡的领导力、活力与热情。他在事务所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其对职责的热忱为几代福里律师提供了无价的指引。与他最紧密共事的同仁们——以及事务所内众多同仁——都因认识斯坦并与他共事而获益匪浅。他始终是位卓越的合伙人与领导者,对福里律师事务所产生的影响堪称非凡。
斯坦先后获得康奈尔大学学士学位和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71年法学院毕业后,他立即加入福里律师事务所,并于1978年晋升为合伙人。任职期间,他历任多个领导职务,包括劳动与就业业务组主席、合伙人遴选委员会主席,最终于1999年5月出任管理合伙人。 这位才华横溢的律师多年来深受客户信赖,并曾荣幸地在最高法院出庭辩论(汽车工人诉江森自控案,499 U.S. 187 (1991))。
在斯坦担任管理合伙人的25年间,律所实现了显著增长,大幅拓展业务平台,发展成为高度整合的综合性律所。斯坦主导了律所通过并购或新设办公室的扩张战略,业务版图覆盖以下城市:奥斯汀、波士顿、芝加哥、达拉斯、丹佛、底特律、休斯顿、迈阿密、墨西哥城、纽约、盐湖城、硅谷及罗利。
除了是位杰出的律师和领导者,斯坦更是一位卓越的人。他始终是众多律师和商业精英的终极导师与精神指引。作为与四位不同首席执行官共事的执行合伙人,他通过无私奉献的培训与教导,引领了福里律师事务所整整一代领导者成长,其行事风格既充满挑战又饱含激励。 面对各类事务,斯坦展现出独特的领导才能,既能优雅平衡律所利益与长远发展,又能确保机构始终秉承他亲手打造的卓越文化。2022年全体律师会议上,当斯坦荣获卡尔·希奇纳终身成就导师奖时,福里律师事务所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达吉特·杜格尔分享了数段真切体现斯坦精神的箴言:
斯坦不断激励我独立分析、自主得出结论。若他察觉我试图模仿他的分析思路,即便认同我的结论也会当场指出。若我过度依赖先例,他便质问为何固守陈规。他早已知晓正确答案——但他希望由我亲手得出。
他总能注意到我未曾考虑或考虑不周的细节。他会提出建议,却从不替我做决定。无论结果如何,无论是否认同,他始终尊重我的选择。斯坦这样的人,既能给你扎根的土壤,也能赋予你展翅的羽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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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利·贾斯潘曾任福里·拉德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诉讼律师。斯坦为雇主提供劳动法事务咨询与代理服务,涵盖集体谈判、福利与医疗计划、雇佣合同、退休计划、失业补偿及工资工时法规等领域,并在州级与联邦法院及各类行政机构处理雇佣诉讼案件。他现任劳动与雇佣业务部成员,并曾担任该部门主席。 1999年,他被任命为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全面负责律师人事事务,并参与事务所战略发展规划。
奖项与表彰
- 同行评审评定为AV卓越级®,这是Martindale-Hubbell®同行评审评级™体系中的最高绩效评级。
- 经同行评选,入选《美国最佳律师》©就业法——雇主方(1993-2024年)及劳动法——雇主方(1993-2024年)领域,并入选2005-2008年及2011-2016年威斯康星州超级律师®榜单。
- 《钱伯斯美国》还评定斯坦为2007至2012年度威斯康星州顶尖劳动与就业法律师之一。
附属机构
斯坦经常在行业和劳工团体中就劳动与就业法发表演讲,同时还是马凯特大学法学院的兼职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