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思·E·克罗辛曾是福里·拉德纳律师事务所(Foley & Lardner LLP)的合伙人,负责该所的知识产权诉讼业务。肯尼思凭借其在陪审团审判和上诉方面的丰富经验,在国内外专利界广受认可。
除了在知识产权诉讼中代理客户外,肯尼思还曾担任专利侵权纠纷中的中立顾问、调解员和特别主事官。他曾多次受邀作为专利法专家在多起侵权诉讼中出庭作证。
肯尼斯于1971至1972年在美国索赔法院担任为期一年的书记官,此后先后在两家知名知识产权事务所执业,最终加入富乐律师事务所。
肯尼思经常就专利诉讼相关主题发表演讲,包括在美国法律研究所(PLI)举办的专利诉讼研讨会、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司法会议,以及专利资源集团(Patent Resources Group)主办的“专利侵权案件庭审”活动上发表演讲。他还曾担任《BNA专利、商标与版权期刊》的顾问委员会成员。
肯尼思曾任美国知识产权法协会(AIPLA)会员,并入选AIPLA院士——这是一个“专为协会活跃会员设立的特殊类别”,入选标准包括“(1)对协会作出杰出贡献;(2)在知识产权领域享有盛誉;以及(3)通过教学和著述为该领域作出学术贡献”。 他曾担任协会财务主管、董事会成员,并先后出任专利法委员会、联邦诉讼委员会、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委员会以及远东地区知识产权委员会的主席。 他曾共同主持AIPLA于1989年和1994年举办的关于知识产权纠纷中“诉讼辩护艺术”的冬季研讨会、1999年关于互联网相关知识产权的冬季研讨会,以及2002年关于知识产权商业方面的冬季研讨会。 肯尼斯还曾担任 AIPLA 畅销出版物《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专利法判决》的编辑。
肯尼思曾是哥伦比亚特区律师协会(曾任计算机法分会贸易法规委员会主席)、美国律师协会(曾任专利、商标和版权法分会年度出版物副主席)、弗吉尼亚州律师协会、哥伦比亚特区计算机法论坛(曾任董事会成员)以及国际贸易委员会诉讼律师协会的成员。
肯尼思先后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电气工程学士,优等生),密歇根大学(电气工程硕士)以及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在法学院期间,他曾担任《乔治·华盛顿法律评论》的成员。
肯尼思拥有弗吉尼亚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执业资格,并获准在美国最高法院、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第四巡回上诉法院以及哥伦比亚特区法院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