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李为电信、生命科学及其他高科技领域的客户就反垄断、竞争与公平贸易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其专业经验涵盖国内及全球反垄断调查、诉讼及并购审查中的事实调查、文书起草与策略制定。 理查德还代表客户在美国司法部(DOJ)、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以及欧洲和亚洲监管机构面前进行辩护,处理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实践及数字平台相关调查事宜。
理查德曾在韩国长期工作,既担任过跨国消费电子公司的内部法律顾问,也曾作为外籍法律顾问供职于韩国规模最大的国际律师事务所之一。
代表性经验
- 在联邦贸易委员会第三部分行政程序及第13(b)条诉讼中为Horizon Therapeutics辩护,该诉讼质疑安进公司280亿美元收购案具有反竞争性质。 就以下事项制定了相关主张:CMS药品定价法规、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研发法规、《反回扣法》、市场准入实践,以及孤儿药相关的患者/医师偏好,这些因素影响了合并后企业与支付方及药品福利管理公司进行捆绑式回扣的激励机制和能力。*
- 在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就亚马逊以39亿美元收购One Medical一案发出的二次请求中,为One Medical提供反垄断合规辩护。向FTC阐述该拟议交易如何增强初级保健服务的当前及未来竞争力。*
- 为高科技及制药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其在二次请求中实现实质性合规;起草《哈特-斯科特-罗迪诺法案》申报文件及美国境外申报文件;为并购协议、联合辩护协议及清查团队协议拟定反垄断交易保护条款;在联邦贸易委员会及司法部审理的制药、医疗器械及高科技交易案件中,撰写辩护白皮书。*
- 为广播行业客户代理涉及电视广告领域价格垄断及反竞争信息交换的集体诉讼案件,包括为高管准备证词、制定集体认证及其他关键动议的诉讼策略,并就证据开示争议进行谈判。*
- 就独家协议、分销协议及最低广告价格政策涉及的垂直限制与转售价格维持的反垄断影响,为高科技及制药企业提供法律咨询。*
- 在联邦贸易委员会诉讼中为高通辩护,该诉讼指控其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及调制解调器芯片组销售行为违反《谢尔曼法案》第2条构成反竞争行为。*
*加入富乐律师事务所前处理的事务。
奖项与荣誉
- 最佳律师:反垄断法领域值得关注的律师(2022-2025)
所属关系
- 美国律师协会——反垄断法分会
- 纽约亚裔美国律师协会(AABANY)
- 大纽约韩裔美国律师协会
语言
- 英语
- 韩国
演讲与出版物
- 合著者,《知识产权组合管理中的反垄断风险与合规策略》,《CPI反垄断纪事》(2025年11月)
各州总检察长联名信揭示ESG协作行动中的反垄断与消费者保护风险
联邦法院宣布拜登时期《反垄断法》改革无效
哈特-斯科特-罗迪诺法案申报门槛在最新年度调整后提高75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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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组合管理中的反垄断风险与合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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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总统撤销拜登时期竞争领域行政令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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