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里克·L·马森是富乐律师事务所诉讼部的合伙人。埃里克专注于环境诉讼和信托诉讼领域。
在环境诉讼领域,埃里克处理过各类纠纷,包括:空气与水许可证的辩护、CERCLA(《综合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及普通法下的分摊与成本追偿诉讼、RCRA(《资源保护与恢复法》)索赔、私人污染责任案件、自然资源损害诉讼、环境责任保险理赔,以及针对监管建议的顾问责任索赔。埃里克还代理客户处理私人土地所有者的侵占与妨害诉讼,包括游离电压诉讼。
埃里克曾为多个行业的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发电与配电、石油管道、家用厨房产品、电动机制造、金属回收、自动化装配系统、重型车辆、造纸与分销、医疗诊断、化学过程建模软件开发以及航空业。
在加入富乐律师事务所之前,埃里克曾担任威斯康星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尊敬的鲁道夫·T·兰达法官的司法助理。
经验至关重要——环境诉讼
- 湿地与水道许可的辩护、水质认证及管道建设项目的WPDES许可覆盖,包括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质疑、湿地评估与补偿措施、以及水道穿越方案。
- 成功为包含七台天然气往复式内燃机的新发电项目,依据《防止严重恶化规定》在政府机构及州法院层面成功辩护重大源建设空气许可,包括针对混合动力电池储能系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最佳可行控制技术分析的法律挑战。该裁决已公布于《塞拉俱乐部诉威斯康星州自然资源部、威斯康星公共服务公司及威斯康星电力公司案》(2015 WI App 39)。
- 成功为发电设施辩护获得WPDES许可证。
- 在明尼苏达州就密西西比河全氟化合物提起的自然资源损害诉讼中,作为干预方提供法律代理服务。
- 代表工业场地所有者及经营者提起《资源保护与恢复法》及《综合环境响应、赔偿与责任法》诉讼,要求前承租方及化学品分销商对氯代溶剂和石油造成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实施修复。
- 代表造纸企业向美国第八巡回上诉法院提交请愿书,对联邦实施计划中依据《清洁空气法》区域性烟雾条款强制实施二氧化硫最佳可达限值的部分提出异议。
- 在内华达州拉斯维加斯附近军事工业综合体相关的《综合环境响应、赔偿与责任法》分摊与成本追偿诉讼中,代表环境响应信托基金进行控辩代理。
- 在威斯康星州杰克逊镇外发生约54,000加仑汽油泄漏事件后,为管道公司辩护并成功达成和解,该事件引发了400多名土地所有者提起的集体侵权诉讼。
- 就威斯康星州福克斯河超级基金场地(全美规模最大的超级基金场地之一)事宜,为造纸及个人护理产品制造商提供辩护服务,该场地整体清理费用预估超过10亿美元。
- 代表垃圾填埋场修复小组处理《综合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的分摊诉讼及保险理赔诉讼。
- 代表金属回收企业就咨询方针对铝熔炼炉适用MACT规则所提供的建议,提起工程过失索赔诉讼。
- 关于填埋场信托与责任方关系的表述。
- 代表工业企业就垃圾填埋场污染赔偿诉讼中产生的赔偿请求,向市政当局进行法律代理。
- 就复垦事宜,代表压裂砂开采企业处理与土地所有者之间的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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