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舒尔勒为客户提供涵盖联邦及州税的全方位税务咨询,业务范围包括:实体设立相关事务;企业并购;涉及合伙企业、S型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穿透型实体的交易;以及薪酬安排的税务问题。他现任福里律师事务所税务业务组驻密尔沃基合伙人。
亚当的执业重点很大一部分在于为风能、太阳能、水电、生物质能、储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融资交易中的开发商、供应商、企业纳税人和金融机构提供税务咨询。他熟悉当前市场的融资结构,尤其擅长合伙企业转手交易、优先股权结构和售租回交易,并就公用事业、商业及住宅项目提供咨询。
亚当主要负责交易架构设计、交易管理、与交易对手方的谈判,以及起草和协商关键项目及融资文件中的税务条款。
亚当在投资税收抵免(ITC)、生产税收抵免(PTC)、先进制造业生产税收抵免(45X)、氢能生产税收抵免(45V)、碳捕获税收抵免(45Q)以及清洁燃料生产税收抵免(45Z)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他经常就开工策略、PWA合规要求,以及国内成分、能源社区和低收入社区奖励抵免的资格问题为客户提供建议。
所属关系
- 美国律师协会税务分会会员
- 明尼苏达州律师协会税务分会会员
- 亨内平县律师协会会员
演讲与出版物
- 演讲嘉宾,主题为“第48E条税收抵免规则及如何避免常见陷阱”,SEIA金融、税务及买家研讨会,纽约州纽约市(2025年6月24日)
- 演讲嘉宾,主题为“绿色能源投资:美国与丹麦的发展趋势”,美国商会,丹麦哥本哈根(2024年10月22日)
- 主持人,“国税局指导意见:怎么回事,老兄?”,Infocast太阳能与风能金融及投资峰会,亚利桑那州凤凰城(2024年3月12日)
- “第45V条氢气生产税收抵免”主题演讲人,得克萨斯州氢能联盟网络研讨会(2024年2月1日)
- “税收抵免转让(出售)交易”主题演讲人,德克萨斯大学可再生能源法研究所(2024年1月31日)
- “税收抵免的货币化:税收公平、可转让性及其他”专题讨论会小组成员,诺沃格拉达克2023年秋季可再生能源税收抵免会议,华盛顿特区(2023年11月2日)
- 合著者,《关于IRA和税收股权你需要了解的内容》,PV Tech Power(2023年8月29日)
- 主持人,“《通胀削减法案》通过后的劳工与学徒制问题”,Infocast太阳能与风能金融及投资峰会(2023年3月13日)
- “威斯康星州的《通胀削减法案》”专题讨论会小组成员,RENEW威斯康星能源峰会(2023年1月26日)
- 主题演讲人:“碳捕获与封存租赁、税收优惠及新兴问题”,公司法律顾问协会继续法律教育(CLE)项目,休斯顿分会(2022年9月15日)
- “第45Q条税收抵免的追回”主题演讲人,Infocast CCS/脱碳、项目开发、融资与投资峰会(2022年7月25日)
- “拜登政府下的可再生能源法律与激励措施”专题演讲人,国家商业研究所(2022年4月28日)
- 合著者,《迈入2021年之际太阳能和风能税收抵免及关税的现状》,《太阳能世界》(2020年12月7日)
- “威斯康星州与合作社的合作——2020”研讨会主讲人,威斯康星州合作社中心与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及创业中心联合举办的网络研讨会(2020年6月18日)
- 文章作者,《解读联邦新冠疫情救济法案的税务影响》,《明尼苏达州法律界与司法界》(2020年5月27日)
- 演讲人,《合作社会员参与及合作社运营融资导论》,客户演讲,威斯康星州维罗夸(2019年12月16日)
- 主持人,“面向住宅及商业开发商的太阳能融资:为客户群体和业务健康提供解决方案”,“太阳能之门”(Gateway to Solar),明尼苏达州太阳能行业协会(MnSEIA),(2019年10月21日)
- 演讲人,“税制改革后的企业实体选择:重新评估最佳方案”,明尼苏达州继续法律教育(CLE)研讨会(2019年5月6日)
- “企业与个人税务规划:《减税与就业法案》及其他新税法动态的影响”研讨会联合主席兼主讲人,明尼苏达州继续法律教育(CLE)课程(2019年2月26日)
- 合著者,《交易架构:税务考量》(2018年版),收录于《俄勒冈州企业法律咨询指南》,俄勒冈州律师协会
- 演讲人,《实体选择:新格局!——实体与所有者需关注的重要税务事项》,明尼苏达州继续法律教育(CLE)课程(2018年10月24日)
- 合著者,《太阳能开发商须警惕迫在眉睫的ITC截止日期》,《太阳能产业 》( 2018年9月20日)
- 合著者,《随着PTC截止日期临近,“Wind Catcher”项目取消是否将成为一种趋势?》,《北美风能》(2018年9月13日)
- 演讲人,“税制改革后的企业实体选择:重新评估最佳方案”,明尼苏达州继续法律教育(2018年5月7日)
- “拼凑全貌:特朗普的税制改革与项目融资”专题讨论会嘉宾,中西部太阳能博览会暨智能能源研讨会(2018年5月1日)
- “新税法下的能源项目折旧与税收抵免”网络研讨会主讲人(2018年3月16日)
- “新联邦税法”研讨会主持人,明尼苏达州继续法律教育(CLE)(2018年3月2日)
- “新税法中的商业议题”主题演讲人,明尼苏达州继续法律教育(CLE)课程(2018年2月15日)
- 合著者,《彭博BNA税务与会计:明尼苏达州企业所得税指南》,2016-2017年
- “未来展望——执业税务法的前三年”专题讨论会嘉宾,米切尔·哈姆林法学院(2016年10月27日)
- 合著者,《解读可再生能源项目融资中的收益公司(Yieldco)结构》,《可再生能源世界》杂志(2015年5月/6月号)
联邦法院撤销了美国国税局第2025-42号通告:风能和太阳能项目或将恢复5%的安全港条款
《一项重大法案》(“OB3”)与《公平就业机会法》(FEOC):债务融资的当前考量
富乐律师事务所指导SunRoper Solar Partners完成里程碑式太阳能项目的建设期债务融资
美国国税局发布关于“实质性援助”规则的指导意见
美国国税局发布第45Z条清洁燃料生产税收抵免提案